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邵一娟 通讯员 樊德强 报道)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办负责人偕西湖、萧山、余杭、桐庐等县区市场监管局网监部门负责人一行,来到滨城区工商局进行了网络市场交易监管及执法办案经验交流,并参观了该局的电子取证中心。
据了解,近年来,滨城区工商局强化涉网案件查处,以网管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网络交易监管格局,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滨城区现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2个,分别是“滨州房产网”“淘滨州”,企业官方网站671个,依托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网店158个。截至目前,该局共应用两个平台系统进行研判建档1946户,研判率达到100%,积极完成省局下达的网店核查任务,监管网店543户,列入灰名单23户。
2016年2月,该局成立了网络交易监管科,并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质、懂网络的执法人员6名,对全区网络商品交易进行监管。在10个辖区工商所设立专职网络交易监管员,明确一名熟悉计算机知识和监管业务的同志担任兼职网络交易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
该局网络监管科成立以来,运用各类软件以及该局新设立的电子取证平台等大数据采集软件实现了对企业网站包括图片、文字等内容的信息采集,并利用网络工具对网络传销案件、网络虚假宣传进行电子取证、分析,实现了对涉嫌违法行为电子介质的综合数据分析、数据恢复,以及违法线索挖掘、检索、归类、分析,进一步提升执法数据的法律效力,改变以往过于依靠公证处证据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证据鉴定的取证格局。
2016年以来,该局以网络监管科牵头组织系统内网络交易监管法律、法规学习13次,培训基层执法人员240余人次,重点学习了执法办案中大数据的应用、查办大要案件的策略及方法、网络交易职业举报人职业索赔投诉举报处理、工商执法电子证据存取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一步强化与第三方平台以及第三方平台所在地工商机关协查机制。
针对网络商品交易投诉,特别是职业举报人投诉、举报与索赔日益增多的情况,该局积极探索处理机制,通过有效用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形成7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受理、不予受理投诉告知书,书面通知投诉举报人参与调解,60日届满期限内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调解结果的流程化处理方式,对投诉人所举报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采取先核实后立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之规定,对于已立案调查的,不予告知职业举报人对违法行为处理进展情况,既有效控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增多,又依法尽职履责,节约行政成本。
“2016网剑行动”开展以来,该局由网络监管科牵头协调市场科、相关工商所对网络传销、商业贿赂、公用企业滥收费用、直销监管、商标侵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业违法行为进行监管、立案查处,共查办案件28起,其中两件入选山东省工商局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2017年以来,该局网管科共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4起,已结案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