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张猛猛 通讯员 刘飞鹏
2016年9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滨州市救助管理站为全省第一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在省厅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滨州以救助保护未成年人为突破口,抓住标准与人的基本矛盾,标准管人,人用标准,标准为人,以有边线、出良品、要公平为主要着力点,以点带面,渐次铺开,全力打造滨州民政标准化样本。
从滨州实际出发,研制“管用、易用、规范”的地方标准
为了做到“为‘更好地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制定标准,而不为研制标准而研制标准”,滨州民政部门从我市实际出发,在标准设计中导入专家意见,标准设计后接受行业判断,并积极研制滨州“管用、易用、规范”的地方标准,设计出了一套有章可循的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规范。
遵照省厅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精神,滨州民政部门分析研判滨州关爱未成年人的需求痛点、帮扶难点,有的放矢地研制可落地、管用有效的地方标准。引入标准化管理咨询公司,引入标准化管理专业理念,制定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服务标准》,如监护监督标准、托养服务标准、替代照料标准等;《管理标准》如政府购买服务、档案管理、机构运行管理等;《方法标准》如风险评估标准、家庭能力监护标准、发展需求评估标准等。
同时,我市民政部门还以行业认可为追求,加强标准规范。据了解,我市标准化管理将在9月底申请ISO9001体系评审,力争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同时拿到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做到标准不仅有效、易用还要规范。
公开招标确定4家专业社工机构从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8月15日,滨城区彩虹湖社区海燕社工走进新光小区、庆丰小区等,开展未成年人“快乐成长驿站”宣传活动,并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的需求,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据介绍,为响应《滨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贯彻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政策方针,今年7月份,经过公开招标,市救助管理站确定了4家社工机构从事4个试点社区的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而市救助管理站也因此成为滨州市第一家通过公开招标购买社工服务的机构。
而作为4家社工机构试点之一,彩虹湖社区海燕社工在社区二楼开设了未成年人“快乐成长驿站”,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
同时,为严格内部过程控制,市救助管理站制定了《救助保护未成年人项目过程管理办法》,对项目过程管理原则、管理标准、管理方法、管理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导入外部专业监督,委托济南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本项目的督导机构,每月一次现场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社工服务的专业性。
挑选具有代表性的试点社区,借力信息系统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全覆盖
为使本次试点工作更具代表性、可复制性,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救助管理站确定了彩虹湖社区、利民社区、逸夫小学和惠民县何坊街道福苑社区作为试点社区。其中,彩虹湖社区和利民社区是城镇社区,同时也是逸夫小学的招生片区,便于学校社工和社区社工协同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帮扶工作;福苑社区是农村社区,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社工帮扶。
同时,2016年12月份,“滨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开发完成。该系统包括发现报告、预警提示、调查审核、保护建议、落实情况等模块。由未成年人自己、家庭成员、学校教师、社工、社区工作人员等填写相应调查表,录入系统。系统能通过自身设计的筛查系统,找出濒于困境边缘或已处于困境状况的未成年人,并根据风险分级分别用蓝色、黄色、红色进行预警。之后,社区社工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需求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直接介入或转介至教育、公安等部门进行帮扶,并将最终帮扶结果再录入系统。此外,系统还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性别、困境原因、是否为留守儿童、帮扶类型等进行分类统计。
信息系统首先在四个试点社区测试使用,根据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系统进行改进优化,成熟后在全市推广使用。通过本次标准化试点工作,市救助管理站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以搭建市、县、乡三级未成年人服务平台为基础,将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服务融入其中,逐步形成了平台为横、服务过程为纵,纵横交织,全面覆盖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