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刘青博 报道)9月22日,滨州市文化中心大剧院小剧场竣工验收会议在市文广新局召开。工程顺利通过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多方主体的竣工验收,标志着工程建设全部完成,预计年内投入使用。
滨州市文化中心工程位于黄河十二路以南,渤海十六路以东。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小剧场竣工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大剧院竣工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68019平方米。其中大剧院建筑面积为15162平方米,东西长65.7米,南北宽83.6米,建筑高度30.7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观众座椅1097座,其中550余座配有会议表决器。小剧场建筑面积为4968.54平方米,建筑高度14.1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工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工程类别为一类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七度设防)。
会上,经过听取汇报和实地验收等环节,各方主体一致认为工程建设规范合法、工程实体质量及感观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材料使用质量合格,各类试验及检测资料齐全,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通过竣工验收。
据悉,滨州大剧院建设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工程由市政府投资建设,总设计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设计单位为滨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单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实用性和高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管控施工,努力建设“百年工程”,积极争创“鲁班奖”,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工程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