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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保部大气强化督查通报突出问题情况处理通报
  9月16日,环保部“2+26”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第二十二组来沾化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冯家镇海丰水产品有限公司、史美尔钓具有限公司存在“已改装为生物质锅炉,未安装布袋除尘器”问题。9月22日,环保部微信平台“环保部发布”通报了9月14日-20日强化督查情况,点名“邹平县宏磊建材有限公司燃煤小锅炉正在使用,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邹平县一品恒胜家具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使用简易的水膜除尘设施,未按要求安装布袋除尘器”。
  根据《中共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察局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行为的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沾化区人民政府和邹平县人民政府分别对有关人员给予以下组织处理:
  1、沾化区人民政府对冯家镇党委政府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冯家镇分管环保工作副镇长徐林进行诫勉谈话;按程序免去于风羽冯家镇环保所所长职务。
  2、邹平县人民政府:一是,责成临池镇人民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对临池镇书记孙健、镇长路用强、分管领导李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责成好生街道办事处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对好生街道办事处主任康勇、分管领导谢成锋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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