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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涉环违法犯罪严格监督法律落实
全市政法机关持续推进环保治污攻坚战
  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罗军 通讯员 窦彭波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将配合环保督察、严打涉环境违法犯罪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铁的决心,迅速响应、重拳出击,持续推进了环保治污攻坚战。
  常态化严打滨州环境领域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定位,“跳出政法抓政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和重点工作进行工作布局。环保督查工作开始以后,市委政法委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和部署。
  全市政法机关不折不扣抓好执行落实。市公安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常态化严打滨州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打、严处非法涉污企业和个人,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环保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市检察院还部署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环保领域专项检察监督,为环保督察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加大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政法机关之间加强合作,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意见,落实疑难案件研究会商、提前介入等措施,确保案件依法顺利侦办。
  政法机关还主动与环保执法部门对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配合,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能力,形成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市公安局与环保部门建立打击环境领域犯罪执法联动机制,明确联席会商、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执法保障等细节。市检察院与环保部门探索研究了执法信息共享及联络员制度、探索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
  用重典、出重拳,严打涉环境违法犯罪
  全市政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打开路,用重典、出重拳,严打涉环境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做强专业打击力量,在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快检室”建设,推行“工作站送检、快检室初检、两天内反馈”运行模式,实现50余项理化项目快速检测,大幅度提升了侦查破案进度。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各类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28起,刑拘50人、批捕36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前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集中开展春季“春雷”行动、夏季“飓风”行动,大力整治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今年1-8月份,“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考核全省排名第一。
  从8月15日开始,交警部门深入开展重型柴油货车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冒黑烟”等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机动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实施“河长+警长”联勤联动机制,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打涉水违法犯罪,实现了对秦口河的常态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抽派业务骨干,优先办理,快捕快诉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污染环境类案件29件48人,审查起诉32件71人。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
  法治是推进环境治理的基本方式,环境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滨州在环保领域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在环保督查工作中,更加注重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严格司法,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严厉打击。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部署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监督,重点整治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突出问题,监督公安、环保、林业、畜牧等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交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现象。目前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已监督9件9人。
  主动运用检察建议强化职能作用,大力探索环保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与环保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结合起来,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重点进行了有益探索。
  全市检察机关还严查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部署开展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活动。活动围绕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等领域和环节,重点查办在国土、能源、水利、林业、矿产等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减灾防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造林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或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帮助他人逃避处罚、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深挖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
  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惠民县李庄镇环保站站长高某某环境监管失职案、邹平县孙镇环保所所长宋某某环境监管失职案等3件6人,有效促使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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