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滨州市工商局关于征集“放心消费城市”标志和宣传语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和省工商局安排部署,我市决定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的公众知晓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宣传语和标志,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充分体现滨州市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体现“诚信、绿色滨州”,突出“放心消费城市”理念。
  (二)标志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便于记忆和识别,可演绎延展;宣传语要求简短易记、突出特点、号召力强,适应放心消费需求。
  (三)标志须适用于电视宣传、网店、店招、户外广告、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其他衍生品。
  (四)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五)与其他省市放心消费城市志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一)标志大小为720*576像素。
  (二)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
  三、投稿时间
  2017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一)邮寄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七路612号交通大厦2019室,邮编:256600。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放心消费城市宣传语征集稿件”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bzsgsjxbk@163.com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滨州市工商局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征集到的所有标志、宣传语进行评选,从中各选出入围作品8件,再在入围作品中各确定1-3件中选作品,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此次征集活动共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获奖作品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六、说明
  (一)应征创作的标志、宣传语终被采用,滨州市工商局将正式书面通知创作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与创作者签订《滨州市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标志、宣传语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归属承诺书》。
  (二)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责任。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理。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滨州市工商局。
  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