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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国庆、中秋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抓好“双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意义特殊而重大。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加强国庆、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抓好节假日纪律作风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节假日是“四风”问题反弹的易发高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紧盯国庆、中秋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纪律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关键节点要保持高度警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二、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坚决守住底线
  全市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律要求,在国庆、中秋重要时间节点严防“节日病”。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等。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不断的开展监督检查。要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国庆、中秋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县区或部门,从严追责问责。
  中共滨州市委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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