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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7年8月25日经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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