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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
我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在大气方面SO2、PM10、PM2.5平均浓度均有改善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裴庆力 通讯员 祁少军 袁东 报道)日前,市环保部门发布了我市10月份和前10个月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其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改善,但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蓝天白云天数有所下降。
  10月份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4位,较去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4.8%;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9位,较去年同期上升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7位,较去年同期下降1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2位,较去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蓝天白云天数为18天,列全省第14位,较去年同期减少2天,同比改善-10.0%。
  今年1-10月份,我市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4位,较去年同期下降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8%,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7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3位,较去年同期上升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7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0位,较去年同期下降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9%,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7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4位,比去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7位;蓝天白云天数为202天,列全省第15位,比去年同期减少2天,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7位。
  又讯(记者 裴庆力 通讯员 韩本利 袁东 报道)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截至今年10月份,我市6个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实现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今年10月份,我市6个国控断面(马颊河胜利桥、徒骇河富国、支脉河陈桥、小清河范李、幸福河三角洼水库、小米河芦家河子水库),全部实现消除劣五类水体;其中有3个断面实现水质提升,芦家河子水库、三角洼水库由Ⅲ类水提升为Ⅱ类,达到优良水体要求;徒骇河富国断面由Ⅴ类提升为Ⅳ类,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省控断面水质方面,今年1-9月份,全市省控8条河流9个断面(德惠新河大山、秦口河下洼闸、徒骇河富国、潮河邵家、支脉河陈桥、小清河范李、小清河唐口桥、杏花河张官庄、胜利河入小清河处)化学需氧量(考核标准40mg/L)和氨氮(考核标准2mg/L)均值分别为29.8mg/L和0.98mg/L,较去年同期分别改善8.3%和20.2%,实现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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