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张猛猛 通讯员 刘飞鹏 报道)近日,记者从市救助管理站获悉,该站16位滞留人员已全部落户,并安置到公办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所谓滞留人员,是指在救助管理机构被救助超过三个月,且通过询问户籍信息、在全国救助寻亲网推送寻人启事、采集DNA比对等手段,查找不到身份信息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和《滨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长期滞留救助管理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救助管理站对超过三个月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了安置申请,公安机关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滞留人员全部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并转移至公办福利机构、医疗机构进行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