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0号
  《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10月25日经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