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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司法局九户司法所所长宋月:
让更多基层群众知法懂法

  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张芳  
  张德佐村的张大爷至今忘不了宋月。3年前,张大爷的三个儿子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发生了矛盾,村支书多次做工作没有成效。宋月通过了解张大爷家的情况,找到问题,对症下药,三番五次上门做工作,三兄弟终于握手言和。
  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邹平县司法局九户司法所所长宋月注重增强自身素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8日下午,在九户镇人民调解庭,某牧场的杨某和养牛大户韩某握手言和,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此次事件是由于韩某强行从牧场牵牛引起的。双方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甚至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宋月知道后,仔细分析事情的起因,先后五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场尖锐的、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在宋月的用心调解下被平息了。
  这就是宋月,这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不胜枚举,她从1995年踏上工作岗位,就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宋月眼里,基层工作是最贴近老百姓的,是最能为群众服务的。“什么事最怕认真二字,认真工作就是对工作有责任心,有这个态度,什么事情都能做好!”。今年44岁的宋月精神头比20岁的小姑娘都足,因为她有一颗一心为民的火热的心,她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群众信得过的“知心人”。
  从一名法律“门外汉”到人人尊重的调解能手,离不开持之以恒的学习,一本本法律书籍和十多本法律笔记告诉我们她的决心。做了多年人民调解工作,她感触最深的是,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等群体。宋月说:“我自己懂法律不行,得让更多的基层群众知法,懂法。”
  针对不同人群,宋月因采取了不同的方式进行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利用每月农村召开民主议政日的时间,宋月制定了“每月一法”和“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对农村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案例、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加农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促进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针对机关干部、教师、计生专干、联村会计和村“两委”负责人,她采用了以会代训,发送普法短信的方式,让他们成为普及人民调解知识的宣传员和带领员;针对农村群众有赶大集的传统,宋月因势利导,推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宋月赶大集”普法活动,现场讲解、免费咨询,把人民调解宣传服务送到广大群众的身边,该普法品牌也在邹平政法工作会议上得到重点推荐。
  随着各类人民调解宣传活动的大力开展,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都有了极大提高,九户镇矛盾纠纷的发生呈逐年下降趋势,一个美丽、平安、和谐的新九户正在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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