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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法院创制执行腾房“小锦囊”
有效化解被腾房者的抵抗情绪,变法院强制腾房为当事人主动腾房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城讯(通讯员 张敏敏 李贵青 报道)“不催不腾、催也不腾、老幼滞留、相互效仿”,这些情形一直是执行腾房工作的难点。滨城区法院执行二庭法官不断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创制执行腾房“小锦囊”,有效化解被腾房者的抵抗情绪,变法院强制腾房为当事人主动腾房。
  2013年,胡某丈夫自杀身亡,在村里留有一套房屋。依照继承法规定,胡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但其丈夫的哥哥李某称该房是其弟弟婚前自己出资建造,其对房屋享有继承权,因此李某一家占用了该房屋。该案经审理依法判定李某限期返还房屋,但李某迟迟不履行判决,胡某遂于今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张俊杰通过翻阅卷宗及相关资料,意识到该案案情复杂,涉案房屋为农村宅基地建房,执行中既要依法办案,又要考虑农村的风俗,否则一味强制执行可能引发其他隐患,不利于矛盾的根本解决。
  于是,张俊杰一边思考周全的执行方案,一边按照执行程序给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驱车赶往房屋所在地了解实际情况。
  经反复斟酌,张俊杰终于想出了锦囊妙计:家门口曝光。因为,对李某来说,生活范围较小,与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市区“大屏幕”曝光等措施,远不如在其每天居住的村里曝光对他的影响大。于是,执行工作人员将责令李某履行义务的公告贴遍了村委会以及村里的大大小小的宣传栏,同时向其左邻右舍宣传执行悬赏的信息。这样,一传十,十传百,最终李某顶不住舆论压力,被拘传回院后表示同意主动腾房屋并写下保证书。11月7日,执行二庭全体干警赶往该村与双方当事人办理过付手续,此案圆满执结。
  该案执行过程虽然繁琐,法官多跑了腿,但最终促成了被执行人主动腾房,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可谓皆大欢喜。
  滨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该院将以此案为例,不断创新执行“小锦囊”,建立主动腾房为主、强制腾房为辅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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