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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农村集体产权股权证在高新区颁发
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大李村村民孙芳在展示领取的全市第一本股权证。

    大李村股民领到了自己的股权证。

    青田街道工作人员在讲解农村集体股份改革管理系统运用方法。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孙文杰 通讯员 张春峰 张玉军 张帅 报道)12月15日,高新区青田街道大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揭牌成立,同时举行了农村集体产权股权证书颁发仪式,这是我市颁发的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股权证书。副市长贾善银为合作社揭牌并向村民颁发证书。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确定了3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5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要求。前期,我市按照省部署要求确定了惠民县和高新区为省级试点单位,两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居,已完成清产核资、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召开等工作,产权改革工作进展进入合作社成立阶段。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3个乡镇被列为市级试点,滨城区、阳信县、无棣县试点工作实现乡镇全覆盖。
  2018年,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全面推开。全市将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与加强政府引导相结合,把握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与管理、建立健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利,完善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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