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李海涛
2017年11月1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滨州市民政局榜上有名,成为继连续三年全省考评第一、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全国民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全省17地市民政系统中,惟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单位。
2016年,市民政局把发展的目标定位在更高的坐标——在保持全省领先的基础上,向全国水准看齐。
2016年4月14日,市民政局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求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争一流、上水平”。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完善督查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市直民政系统的创建热情和创建优势,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自觉融入全市文明创城的工作大局之中,在文明创城中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更大的作用。
在争创过程中,市民政局加大路名牌管理,助力创城宣传,累计投放和更新设置公益广告1720块,解决市区近600块男科、妇科路名牌广告问题,确保城区每个路口都有公益广告,每条路段都有创城氛围。同时加大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引导群众文明祭奠。指导全市5414个村(居)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及工作台账,制定红白事指导标准。并组织开展了万名党员带头签名倡树移风易俗活动,反响热烈。
此外,市民政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滨州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意见》,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切实关爱留守儿童。借助市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了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政府替代养护,免费代养全市贫困家庭中1.5—6周岁残疾儿童25名,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并创新提出“一听二看三问四查”四步寻亲法,借助多方力量,成功帮助40名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回家。
市民政局按照“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建设现代大爱民政”的目标定位,始终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亮亲民本色,树文明形象,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从2017年6月开始,市民政局开展“党建先行,百项文明活动,百日攻坚行动”。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市直民政系统每个科室、单位将文明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安全生产、廉政建设、机关作风、机关文化等工作紧密结合,每个科室、单位确定了5项单位或系统内的文明创建活动,总共确定了100项文明创建活动,并全部完成。
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维护“金牌服务机关”成果,协力打造文明有礼示范岗,带头维护诚信环境、带头有礼待人,争做文明诚信的传播者。同时,不断加强为民服务能力建设,在全省民政系统率先完成民政网络升级改造,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九大项业务依托“金民工程”实现省、市、县、乡互联互通。
单位文化建设是单位创造、发展、改革的重要推动力。市民政局突出文化建设,传播文明风尚。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坚持主题活动常态化,坚持志愿服务常态化,坚持氛围营造常态化,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文明创建氛围。同时突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作风,先后有2批次27名民政干部获评“滨州最美民政人”称号,5名民政干部获评“齐鲁和谐使者”称号。
连续三届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四届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连续三届荣膺“六星级中国慈善百强城市”;在全省民政工作评估中,我市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市”,总得分和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17市第1名,实现“三连冠”……一项项分量十足的成绩,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民生改善的决心和信心,也见证了所有民政人的一腔“民生情怀”。近年来,滨州民政工作抓重点、破难点,争一流、上水平,各项业务实现了新突破,兜底保障网络编织得更加牢固,有力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而更加可贵的,是滨州民政工作真正成为其他地市看齐的“标杆”——滨州成为全省首个基本完成省“11条”政策的落实的地市;在全国较早、全省率先实现“三属”抚恤助标准城乡一体化,每年为3000多名农村“三属”增发抚恤金1500余万元;在全国率先创立特困家庭救助制度,支出资金982.4万元,对1591户次特困家庭进行救助;成为全国地级市中首个具备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能力的“一站式”服务基地;全市3个县区被认定为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建立市、县(区)、镇(办)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争取我市成为全省首批5个救灾物资代储点之一;全市3A级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全覆盖,两处被评为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数量全省第一……在民政19大类323小项的业务工作中,双拥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等14大类近240小项工作处于全省领先或全省一流水平。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查缺补漏、加压奋进,以更加文明的干部风貌、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勤勉的工作作风,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