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裴庆力 通讯员 祁少军 报道)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1-11月份,全市省控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3微克/立方米、108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4.5%、8.5%、15.8%、-5.4%。蓝天白云天数为224天,同比增加4天。其中,2017年11月份,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改善幅度为43.4%,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2017年10月份,全市3个国控点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10月67微克/立方米改善10.4%,改善幅度在“2+26”通道城市中位列第7位;11月份,全市国控点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11月90微克/立方米,改善37.8%,改善幅度在“2+26”通道城市中位列第13位;10-11月份全市3个国控点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78微克/立方米改善25.6%,改善幅度在“2+26”通道城市中位列第12位;10-11月份全省7个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在“2+26”通道城市的排名依次是:德州(第6位)、滨州(第12位)、聊城(第17位)、济南(第20位)、淄博(第21位)、菏泽(第25位)、济宁(第2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