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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两位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5日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城讯(通讯员 刘书凯 报道)2017年12月20日10点17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黄五渤九劳保小区院内发生火情。指挥中心迅速指令滨城公安分局彭李派出所和消防大队值班警力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消防人员迅速将火势扑灭,与现场民警将被困的3人成功解救。经初步了解,起火原因是停放在一楼楼道内的电动车自燃,引发了火灾,现场烧毁4辆电动车。除一人因惊慌导致脚踝扭伤,无其他人员伤亡。
  经查发现,该楼居民高某、王某在楼道一楼入口处不按规定存放电动车充电,导致电动车起火,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滨城警方分别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本小区负有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目前消防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
  电动车应在独立房间内或室外集中停放和充电,这个房间应该与居住部分及楼梯间有实体墙相隔。不要在楼梯及楼道口充电。同时,电动车在充电时,一定要注意环境,周边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品,同时最好不要超过八小时。
  电动车火灾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超过九成是因为电动车在楼道停放充电、楼内人员从楼道慌忙逃生时被烟熏致死。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迅速向上蔓延,楼道很快就会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把逃生通道切断。此时,受困人员不要盲目逃生,正确的方式是把房门关闭,如有烟气窜入可以将毛巾打湿,堵住门缝,并打开外窗排出烟气,及时报警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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