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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力争2020年达三百亿
——就《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访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峰
   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李淑霞 通讯员 陈希涛 杨雪瑞
  2017年12月15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政发﹝2017﹞39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意见》的出台对我市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将起到什么作用,在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方面将有哪些举措?日前,记者对话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峰,围绕科技服务业发展及《意见》出台进行深度解析。
   科技服务业具有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属性和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本质属性
  记者:科技服务业对大部分人而言还略显生疏,您能否简要介绍下这一业态?
  刘峰:科技服务业是围绕创新全链条来发展的一些新兴业态,是为科技创新提供社会化与专业化服务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属性和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本质属性,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核心和关键。科技服务业这一名词在30年前就有,但其内涵一直在变化,出现了很多新的业态。当前,科技服务业包括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和相关综合性科技服务业,也就是所谓的“8+1”科技服务业。
  比如,科技服务业当中的研发服务业,在过去,很多研发是和生产结合在一起的,其优点是可以缩短研发设计到生产的过程,但这样的研发设计部门主要服务于本企业的生产。当今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研发设计企业需要站在更高层面以更宽视野来审视自身发展,不仅考虑本企业需求,更要从行业和相关技术发展来梳理发展目标任务。适应这一趋势,与原来的生产型企业分离的研发设计服务业态应运而生,既可为原企业服务,也可为其他企业服务。我市依托愉悦家纺建设的山东省生态纺织技术创新中心,其功能提升后,就是这样的新业态。
  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把创新全链条的新兴业态串联起来,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
  记者: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如何,出台《意见》是出于何种考虑?
  刘峰:近年来,全市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态呈现较快发展,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科技服务内容和模式不断深化,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和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在推进我市自主创新、加快转方式调结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产业规模小、专业人才匮乏、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较低等困难和问题,与先进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客观要求,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对于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社会对整个创新过程中的服务业态需求越来越大,市场也越来越大。国务院、省政府对科技服务业发展已出台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我市及时出台《意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带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把创新全链条的新兴业态串联起来,营造一个很好的服务支撑,这对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力争2020年全市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记者:通过《意见》实施要达到什么目标,今后推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要做什么?
  刘峰:《意见》提出,围绕“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加快培育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力争到2020年培育各类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超过50家,备案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100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30家以上,全市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涌现一批新业态和专业化众创空间,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意见》主要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和鼓励众创空间发展两方面进行部署。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从加大研究开发力度、提高技术转移转化水平、扩大检验检测认证业务能力、增强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促进科技金融融合、鼓励开展综合科技服务等七个方面开展工作。在鼓励众创空间发展方面,重点是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众创空间,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加强众创空间的对外合作水平。
   落实财税、土地、金融、人才等优惠政策,推动《意见》“落地”
  记者: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是个系统课题,下一步如何保障《意见》“落地”?
  刘峰:围绕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我们梳理制定出四方面鼓励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在财税政策方面:一是科技服务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并可享受省市财政企业研究开发补助资金政策。二是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按75%加计扣除。三是落实大型科学设备进口、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科技服务平台税收优惠政策。从事科技服务的大型科学设备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四是对备案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众创空间进行补助。
  在土地政策方面:对科技服务业项目用地,属于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范围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对属于依法应当出让的土地,可以适当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投入成本。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研发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科技服务业。
  在金融支持方面:支持各类投资机构面向科技服务业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对设立的投资种子期企业的基金、初创期企业的基金,落实享有基金增值收益的50%让渡、25%让渡给其他社会出资人。
  在人才支持方面: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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