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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区干部南下记
中共华东中央局关于执行中央准备五万三千干部决议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一、为迎接和争取全国胜利,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通过了“关于准备五万三千干部的决议”。其中规定华东地区要准备一万五千人,并须于明年三月即要集中待命出发。
  中央指出:“战争的迅速发展,业已将此项任务紧急地提到了我党面前,如果我党缺乏此项准备,势必不能适应战争的需要,而使我党处于被动地位。我各级党委,应该发挥高度的负责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动员起来,克服一切困难,为完成此项任务而努力。"
  二、我们要完成一万五千干部的任务虽有困难,如在大规模的支援战争、参军运动、接管新城市新地区等工作中需要大量干部,今春调动一万多干部到新区工作并在执行中过于仓促,因而发生一些混乱现象,以及部分干部存在着落后的狭隘地方观念,不愿远离家乡等,但华东现有约一万干部,有许多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上而尚未提拔,在许多新的城市中,吸收了一些产业工人和青年知识分子参加工作,各地各部门均举办了一些学校和训练班,同时中等学校亦大大地增加了,因此我们干部的数量仍是雄厚,我们不仅可以准备好中央所要求于华东的一万五千名干部,而且还可以提拔大批干部补充本区,使华东解放区本身的工作仍能继续发展和巩固。
  各级党委、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加紧进行思想的政治的组织的动员,配合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教育,应在党委统一领导和布置之下,通过组织部门有计划的,有步骤的分工合作来完成准备干部的任务,克服过去干部调动时的简单化与单纯任务观点的错误。我们必须既做到调出的一万五千干部都很健全,都能称职,都自觉自愿地到新区去工作,又要做到原有各级党政军民各项组织仍能健全地开展工作。
  三、我们注意到目前华中的干部(尤其中级和高级干部)特别缺乏,因此准备一万五千干部规定完全由山东来负责。同时我们按照中央指示原则,即(及)根据过去发展新区的经验,每一个新开辟县至少要县级及区级各项工作干部七十五人,其中担负县级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约需七人;平均五个县设一个地委及专署、军分区,每一地委级的各项工作干部至少需六十人,其中担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约需十人;平均三十个县设一个区党委及行署、军区,每一个区党委级的各项工作干部至少需八十人,其中担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约需十五人;一百二十个县左右需成立中央局,中央局级至少需干部三百人左右,中央局担负各项工作责任的主要干部四十人左右。各级各项工作干部,包括党务、军事、政府、民运、经济、财政、银行、贸易、机要、通讯、报纸以及办学校等等;我们对调出一万五千干部,包括区党委级至县委的全套架子,具体分配如下:
  (甲)鲁中南配备:一套区党委级,十套地委级,四十套县区委级,共调干部三千六百八十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千七百六十六人,政府、财粮一千一百九十人,军事七百二十四人;担负各级各项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一百人,县级二百八十人。
  (乙)胶东配备:一套区党委级,七套地委级,四十二套县区委级,共调干部三千六百五十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千七百七十八人,政府、财粮一千六百零四人,军事二百六十八人,担负各级各项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七十人,县委级二百九十四人。
  (丙)渤海配备:一套区党委级,五套地委级,四十一套县区委级,共调干部三千四百五十六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千七百一十五人,政府、财粮一千五百一十七人,军事二百二十四人;担负各级各项主要工作责任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五十人,县委级二百八十七人。
  (丁)济南配备:一套区党委级,两套地委级,五套县区委级,共调五百七十六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二百三十九人,政府、财粮二百四十八人,军事八十九人,各级各项主要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二十人,县委级三十五人。
  (戊)昌潍特区配备:半套地委级,五套县区委级,共调干部四百零四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二百零六人,政府、财粮一百七十八人,军事二十人,各级各项主要干部,地委级五人,县委级三十五人。
  (己)潍坊市配备:三套县委级,共调干部二百二十五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百二十人,政府、财粮九十九人,军事六人,主要干部,县委级二十一人。
  (庚)华东局直属机关配备:一套中央局级,一套区党委级,五套半地委级,十五套县委级外,另配备城市工作干部:党务、民运六百八十人,政府、财粮六百七十二人,军事一百八十二人;各级各项主要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五十五人,县委级一百零五人。
  各地应抽调之干部,分作两期集结。今年十二月底为第一期,共调三千人,计:鲁中南六百人,胶东一千人,渤海七百,华东区直属机关七百人。明年二月底为第二期,共调一万二千人,计:鲁中南三千零八十人,胶东二千六百五十人,渤海二千七百五十六人,济南五百七十六人,昌潍四百零四人,潍坊二百二十五人,华东局直属机关二千三百零九人。
  四、为坚决执行中央指示,有计划地大量地培养训练和提拔干部,并遵照中央指示各项办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准备工作中必须具体解决下列问题:
  第一,切实调查研究,熟悉自己的党员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为此必须进行研究党员干部的优点和缺点(特别着重研究各级各项担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熟悉他们是否忠实执行中央的正确路线政策,其组织观念及遵守纪律的精神、身体健康、家庭生活情况等等。只有熟悉了党员干部的数量和质量,才能正确的提拔与培养干部,正确的分配与使用干部。
  第二,必须正确、积极大胆提拔干部。广大党员干部是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以及生产救灾等的考验,在考验中表现忠实勇敢,完成任务有功绩,并在人民中有威信者,都应迅速地、有计划地、正确地按级提拔起来。另外各级党政军民组织中,很多干部在一个职位上做了多年的工作(如三年五年的村长、支书及区长、区书,五年八年的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和县长、专员等),其经验丰富品质优良者更应积极提拔,以充实各级组织。并按中央指示,“中央局(分局、工委)、区党委(省委)、地委,县委、区委等五级各种重要工作岗位,一律增设副职,挑选区村两级的一批干部到县级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县级干部到地委一级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地委一级干部到区党委或省委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区党委或省委一级的干部到中央局或工委一级担任副职,使各级担任副职的干部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以备将来提拔使用。此项设立副职的办法,应成为准备干部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第三,必须遵照中央的指示精神,积极办党校,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增强党性,改善作风。华东局决定,要各级党委于十二月选送三千党员干部到华东局党校学习(已通知各区党委)。各区党委如已经有党校的,应继续办理和扩大,如末开办的,应积极开办党校,加强党校领导,改进党校的教育方针和计划。华东局和区党委所办党校的方针计划和教育实施情况,必须向中央和华东局报告,以便帮助指导教育。各地委和县委应开办区村干部训练班,训练大批区村干部,提高区村干部的思想作风、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便提拔大批村干部来建设乡级的党支部和乡政权的组织,并提拔大批区村干部来充实区县党政军民的组织。
  第四,区党委、地委、县委可设立工作团,一方面可作为党委助手,同时作机动使用。
  第五,各地各种性质的中等以上的学校和训练班,应在新解放区和城市,如济南、徐州,潍县、烟台,淮阴等,吸收大批知识青年、旧职员及技术人才到我们学校或训练班去学习。除一部给予较长期教育外,一般的给予短期的速成的教育,提高其政治认识,改造其思想,激发其革命热情,即可适当地分配到新解放区城市农村去工作。
  对于已经建立的各种学校和训练班,如华东局所办的华大、军大、农专、工专、商专、交通学校等,应加强其政治与组织领导,以便更快培养人才,从中动员一批分配至华东局直属各关中充实机构,或到新区工作。
  第六,对于现在支前工作干部,各地区党委组织部应作系统登记统计,报告华东局,同时支前机关调动干部必须经过区,以免混乱。对大批支前干部,要加紧掌握,至在适当时期归还原地分配工作。对各地区新派遣的区党委、地委一级以上的支前干部,如改调其他工作和调至其他区域,支前政治部必须请示和报告华东局并告各区党委。
  第七,必须关心干部,具体解决干部的困难问题,如注意干部的身体健康,注意疾病医药,如照顾调往新区工作干部的家庭困难,减少干部的顾虑。凡过去及今后调往新区工作的地方干部,其家庭一律按军属待遇,各地政府应明文公布,对过去一切已经外调的地方干部的家庭,应即按军属待遇。至于此次调往新区的一万五千干部,因为要随军前往新区工作,必须精干简便,暂不带爱人孩子,待到新区开辟工作环境安定之后,才迎接其家属去。因此对调往新区工作干部家庭的爱人孩子,必很好暂时安置,必须迅速以地委为单位设立新区干部家属管理处,以照顾其生活。教育与将来集中行动,其所需经费,可做预算报告上级政府,由政府供给之。
  至于一万五千干部集中出发时的其他具体问题,如警卫员和马匹的配备等,须按照制度解决之。
  各级党委接此指示,必须立即讨论具体计划并具体执行,并将执行情况经常报告华东局。
  注:此件出自山东省档案馆
  资料整理: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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