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的生活,是正经的闲。漫溯岁月涟漪,追忆往昔,童稚时期的我将日子过成了诗。我不关心今晚吃什么,我的事业是看云光风日,赏造化自然。不会存在距离感,在相亲邻里间来往着,享受人世间烟火气息。
清晨起床后,踱步到东边的菜园里,什么都不用做,看一滴露水的滴落都能震颤我的心房。一缕微风拂过,梧桐树上被吹落的枯叶,就是今天我要送给外公的礼物。慈蔼的外公会珍而重之地收下小外孙女的心意,把落叶夹放在半个世纪前的书中,心满意足地合上书页,仿佛安置好了整个宝藏。那书页的封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外公的名字。
屋前檐下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喜欢到长大以后,听到这四个字都有种莫名的欢喜,大概因为外公经常在此陪我玩耍吧。每当我抬头看外公时,老家正屋里坐北朝南的正墙上,挂着的那两幅画像就会落入视线里。那两副画像在母亲的童年里就存在了,直到后来和母亲回忆起曾养育了我们两代人的院落,母亲总会和我提起她年少时的困惑:她端着在不富足年代里家家户户常吃的食物——玉米粥,看着墙上的大胡子洋人,总是担心他们喝玉米粥时,长长又卷卷的胡子上沾染了玉米渣该怎么办才好。
旁人家正屋墙上挂的都是些年画。三舅公家挂的是老寿仙,姨姥家挂的是财神爷,屋后小媳妇儿家挂的是个大娃娃多子多福图。但我们家是那么与众不同——挂的是两个大胡子洋人。配上正屋里纯中式的八仙桌和太师椅,看久了,倒是有说不出的协调。
其实我们家还有很多的不同。比如外公还有自己的一间储物室,在那储物室里放的不是家务工具,也不是粮食,是一麻袋一麻袋的书。每到淫雨霏霏的时节,外公总要进去转转看看,到了大太阳天里又一本本拿出来晾晒。我曾看过那些书,纸张泛黄,油墨粗糙,书上的笔记倒是方正工整得很,就像外公的为人。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粗粗浅浅可看到——1960年印刷(第一版)。
外公最喜欢给我讲故事,我听不懂那些故事,眼睛紧紧盯住外公手里的花生,他剥一颗,我吃两粒。小短腿在太师椅上来回摆动,配合着外公沓沓而有韵律的语音节奏,合着口中嘎吱嘎吱的花生碎裂声,摇摇晃晃又是一下午。光阴就在故事里拉长了,变慢了,头顶的大胡子无声见证了人世间的长情。时过境迁后我回想起那些故事,脑海里都是“马恩列斯毛”的声音和花生的香气。
后来,在我考上大学中文系那年,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在领奖台上的发言题目是《讲故事的人》,里面讲到让他成为讲故事的人(作家)的最初原因——他在集市上听说书人说书后,晚上回到家给母亲重复白天听到的故事,甚至会迎合母亲的喜好修改故事情节内容和结局。听到这个演讲,我泪流满面。因为外公的故事,那时候的我不懂。
我从没听懂过外公的故事,这件事让我以后每每回想起都很难过。简单的“马恩列斯毛”也只是抽象的记忆,要说懂,那也是十余年后的事情了。可惜,外公没有能等到小外孙女儿懂的那一天。
再后来,外公的儿子们有去了国防大学的,有去了工业大学的,他的孙子们有学理工的,也有移民出国的。哪怕他亲手养育大的小外孙女,也没能承载他垂垂老去的梦想。没有人登上外公的渡船,但外公成为了大家心中的灯塔。
一程山水终有尽。多年后,老家大院都没人了。
城里的外婆让外孙女儿回去拿老首饰。故乡仿佛是梦中千帆过境后的白云苍狗,梧桐还在,野草遍地。悠悠往事,历历在目。正屋门锁一开,记忆与光同尘迎面而来,太师椅上仿佛还有小丫丫晃着,满屋又生花生香。墙上的大胡子永远那么年轻,虽然油墨风化得快看不清样子了。
我快步跑到那个满是老书的储藏间,翻出了妈妈曾用过的字典,又翻出舅舅学过的兵书,甚至翻出了外公珍视若宝的《共产党章程》,这都不是我想要的。直到找到那本夹着梧桐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时,我欣喜若狂,仿佛听懂了外公在一个又一个阳光正好的下午,剥着花生给我讲过的故事。我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斑驳的油墨依稀能看清“1960年印刷(第一版)”。
(作者单位: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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