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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 移风易俗工作有力推进 殡葬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婚丧嫁娶都有规矩 文明新风普惠百姓
  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李海涛 王进 张帅
  社会事务工作是政府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一个地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过去一年,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工作瞄准“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努力实现“争一流、上水平、创品牌”,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移风易俗工作有力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
  全面加强婚姻登记文化建设,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更精准、更人性化服务
  “你们的爱情,因为今天而绽放美丽;你们的婚姻,因为今天而拥抱幸福。二位已经结为合法夫妻了,希望在未来的岁月里,你们彼此珍惜,相亲相爱,相濡以沫,牵手一生!”在邹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对新人正在完成他们的颁证仪式,登记处的颁证员为他们宣读誓词、送上祝福。
  2014年,民政部授予全国23个单位“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邹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榜上有名,而当年全省仅4个单位获此殊荣。可以说,邹平县婚姻登记处代表了全市婚姻登记服务的最高水平。记者在登记大厅看到,这里共分为7个独立窗口,每个窗口都使用双屏显示器,方便当事人同步查看操作流程。
  “针对情人节、七夕节等重大节日登记量大的情况,登记处还设立了预约登记窗口和应急窗口,预约窗口不仅接受现场预约,还可以进行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邹平县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邹平县参加颁证仪式的新婚当事人达到100%。如今,全市所有婚姻登记处都提供“颁证”这一自愿选择的服务,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中,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
  过去一年,市民政局全面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文化建设,于全省率先开展了覆盖全市所有婚姻登记员的市级婚姻登记培训班,通过讲解婚姻登记业务问题和进行婚姻登记文明礼仪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婚姻登记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文明礼仪形象。“婚姻登记服务需要积极探索新形式。我们将通过举办业务竞赛、颁证比赛等活动,有效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科学更人性化的服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晓红说。
  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促进社会风气向善、向好转变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2017年,可以说是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推进力度最大的一年。市及各县区均出台了农村红白事指导标准,对结婚彩礼、喜宴规模、菜品数量、随礼水平,以及白事天数、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各乡镇办、各村居也通过民主议政日的方式,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红白事操作流程、彩礼标准和随礼事项及标准,简化了不必要的程序,减轻村民负担。
  阳信县的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颇有亮点。在阳信龙兴养老康复服务中心,记者观看了该县民政局制作的微电影《小刘村移风易俗记》。这部微电影曾一度“火爆”微信圈——通过讲述水落坡镇小刘村党支部书记带头迁坟、简化白事流程、树立文明新风的故事,展现了移风易俗对村文化发展及村民个人的实际意义。在2017年4月份,阳信县还启动了倡树移风易俗万人签名活动,机关干部纷纷响应,在印有“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的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为促进乡村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外,市民政部门还于去年7月份启动了全市移风易俗工作巡回培训活动,组建了移风易俗讲师团,利用6个工作日的时间,对全市5414个村居的6500余名红白理事会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式培训。同时,组织全市近万名党员带头参加签名倡树移风易俗活动。2017年,在市主流媒体开设移风易俗专题专栏,集中组织策划10期专题宣传。组织拍摄11部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微电影、微纪录片和公益广告作品,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自主编印30000册《移风易俗工作指导手册》,全部发放到各行政村,实现了红白理事会成员人手一册,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遵循。
  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市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由于公墓设施不足导致的城乡群众安葬问题依然存在。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安葬需求,我市民政部门将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
  在邹平县明集镇南宋村,一座新修建的告别厅显得庄重肃穆。告别厅南侧供奉祭拜用的香炉,北面是村里的公益性公墓。据了解,南宋村投资200余万元,在完成公益性公墓改造、告别厅建设的基础上,将告别厅打造成为全镇第一处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广泛引导群众倡树丧事简办、节地安葬的文明新风尚。
  2017年,明集镇创新实施文明家园建设“1065行动计划”,即年内至少改造建设1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施6个村“三化”再提升,建设5个农村幸福院。目前,1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1个骨灰堂、2个告别厅已完成改造建设。平均各村投资70余万元、实施墓穴建设500余个,各村迁坟率均达到100%。同时,对实施公益性公墓改造建设的村奖补4万元,对实施骨灰堂建设的村奖补8万元,有效提升了各村建设公益性公墓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动政府出台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办法,指导各县区制定公益性公墓规划,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王晓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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