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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滨州市财政局局长焦本强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滨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运行环境,在中共滨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快报统计,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7.95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226.06亿元,同比增长5.4%,完成汇总预算的100%;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亿元(不含置换债券58.72亿元),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05.97亿元,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9.9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7.95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329.03亿元,同比增长2.7%,完成汇总预算的99.8%;债务还本支出1150万元,上解省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48.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1.53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14.46亿元,同比下降32.8%(主要是耕地开垦费、罚没收入等一次性非税收入项目以及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收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亿元,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及县区上解收入168.15亿元,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2.92亿元。市级当年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497万元,同比增长114.9%,主要是市级金融保险机构增值税及附加增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1.53亿元,其中:市级支出60.16亿元,同比增长4.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市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106.65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对下转贷支出3.3亿元,上解省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等41.42亿元。
  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完成情况
  ——农林水支出5.75亿元,同比增长8.7%,完成调整预算的71.6%;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20.65亿元,共计支出26.4亿元。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扶贫开发,市级投入扶贫专项资金6000万元,设立扶贫公益基金3925万元,上级切块下达和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向扶贫倾斜1.8亿元,扶持带动1.8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安排资金1.24亿元,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安排资金2.79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水肥一体化、农田水利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安排资金946万元,用于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两侧绿化。安排资金640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安排资金4300万元,用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试点和农村旱厕改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安排资金7926万元,用于支持“粮改饲”、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以及高效特色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等平台建设,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教育支出6.86亿元,同比增长14.4%,完成调整预算的90.6%;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5.52亿元,共计支出12.38亿元。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202.8万平方米。安排资金3.07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提高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提高农村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足额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6.6万人。安排资金803万元,加大教师队伍管理和优秀教师培养,积极开展“三名”培养工程、“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重点工程,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安排资金4.5亿元,用于城区学校建设、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及校园足球奖补、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奖补、师资培训等。安排资金2.39亿元,落实高职生均经费定额、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支持高职院校骨干学科等重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2.61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调整预算的384.2%;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5608万元,共计支出3.17亿元。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模式,安排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1亿元,安排再担保基金1亿元,为打造“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资本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重点研发计划及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研发能力。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创新券,对纳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进行补助。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实施专利技术标准化奖励,提高专利资助标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活动的信贷投放。统筹使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项目专项资金等,支持重点人才项目实施及新型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亿元,同比增长37.5%,完成调整预算的128.7%;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3498万元,共计支出1.56亿元。投资建成滨州大剧院,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营造新环境。安排资金2663万元,支持新闻宣传和文化事业,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安排资金1671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和公益性演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安排资金1489万元,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及群众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维护及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城市文化载体功能进一步完善。安排资金600万元,实施图书馆东城分馆建设项目,争创国家一级图书馆,为市民带来更多阅读享受。安排资金1966万元,用于“15分钟健身圈”建设和参与及举办体育赛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亿元,同比增长18.2%,完成调整预算的80.9%;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6.96亿元,共计支出11.98亿元。安排资金9.22亿元,用于社会保障政策提标扩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315元提高到525元、350元,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实现同步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护理补贴享受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五保供养、高龄老年人、孤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弱势群体补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市级安排资金43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按期“清零”。加大对市级特困家庭救助基金财政补助力度,规模达到2800万元。安排资金1850万元,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就业创业。安排资金530万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9亿元,同比增长20.8%,完成调整预算的307.1%;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8.07亿元,共计支出16.26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保障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4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2.42亿元,支持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投入1.15亿元,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政府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安排资金9429万元,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救助政策,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节能环保支出5008万元,同比下降40%(市级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下清洁能源改造补助),完成调整预算的156.6%;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6.06亿元,共计支出6.56亿元。安排资金1.97亿元,全面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重大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小清河流域人工湿地生态恢复、马踏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筹措资金2.4亿元,支持我市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完成7.5万户,改变农村生活方式,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支持开展环境监测与监察,提高环保执法能力,推动环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城乡社区支出7.14亿元,同比下降21.4%(市级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之间城建项目投资不均衡),完成调整预算的116.5%;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1.63亿元,共计支出8.77亿元。安排资金1.2亿元,用于支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安排资金4710万元,用于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展示馆改造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安排资金1145万元,完成老城区28个道路路口拓宽改造。安排资金2.79亿元,用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热源及管网等城市设施建设与维护,改善城市综合环境。
  ——交通运输支出2.57亿元,同比增长7.6%,完成调整预算的43.6%;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5.01亿元,共计支出7.58亿元。安排资金5610万元,用于国省道建设、养护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排资金1.9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15434公里,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有效改善了农村公路运输条件和发展环境。安排资金1.56亿元,用于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及城市公交、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安排资金4738万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示范推广补助。新购置346辆纯电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市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数量达到671辆,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更加舒适、便捷、优质、绿色的出行服务。
  ——住房保障支出2.45亿元,同比增长11.4%,完成调整预算的73%;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1.65亿元,共计支出4.1亿元。安排资金3.97亿元,用于市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住房1.12万套(户),基本建成9652套(户)。支持全市4443户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亿元,同比增长33.8%,完成调整预算的83.7%。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开支标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下降15%,尤其是公车运行费用继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4.市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属开发区(包括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经济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01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36.16亿元,同比增长35.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100万元,市级补助收入6.86亿元,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等收入1.38亿元。市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01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34.69亿元,同比增长25.1%,完成调整预算的97.8%;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0.3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9.3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8.23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93.8%,比上年增长10.5%;上级补助收入1.59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1.1亿元(不含置换债券9.2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等8.4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9.38亿元,其中:当年支出87.76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1.3%,增长12.5%;上解支出及调出资金3.8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79亿元。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7.0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0.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4%,比上年增长54.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增加13.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9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1.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3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7.0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27.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7%,比上年同比增长86.5%,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县区支出14.2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及调出资金等22.2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92亿元。
  2017年,市属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0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比上年下降73.8%(主要是北海经济开发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5.63亿元);市级补助收入16.83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4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45亿元。市属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3.0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21.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8%,下降14.4%;上解支出及调出资金等18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2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6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1.58亿元,完成预算的239.8%,比上年增长1739.1%,主要是邹平县出让辛集洼水库30年特许经营权增加一次性收入6.4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0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1.6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8.87亿元,完成预算的205.1%,比上年增长1836.4%;调出资金2.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796万元。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79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4561.9%;上年结转收入70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79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18亿元,完成预算的98.6%,比上年增长6608.8%;调出资金334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794万元。
  2017年,市属开发区收支执行数均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0.56亿元(不含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下同),完成汇总预算的102.1%,比上年同比增长1.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0.9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98.9%,同比增长12.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9.85亿元(含省级净调剂29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8.92亿元。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同比增长8.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22亿元,完成预算的93.1%,同比增长11.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56亿元(含省级净调剂及县区净上解1.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48亿元。
  2017年,市属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同比增长6.9%。市属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7.9%。市属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52亿元(含净上解市级13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数据均为汇总统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结算后部分数据将会有所变化,届时将按预算法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深入推进财税改革,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完善“1+27”的财税改革制度体系,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市级100万元以上非涉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部上网,开设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67.3亿元,占比达到67.9%。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制定《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亿元,促进实现“五个基本统一”。“飞地经济”主体税收分享制度制定完善。规范《滨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9个。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行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坚持防范在先,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处置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立项、评审、入库、预算、执行管理,防止“钱等项目”和超预算建设问题。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方式,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2.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发展持续加力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若干政策,改革创新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和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45项,把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降为零标准。建立融资性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政府、银行、担保合作,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风险分担保障。强化政府基金引导作用,设立各类产业基金15支,筹集资金62.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35亿元,重点支持“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与海航创新金融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合作设立100亿元滨州丝路产业投资基金。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设立100亿元融滨产业重组发展基金,用好资产管理工具和财金集团闲置资金,防范和化解风险。创新筹融资机制,支持棚户区改造、教育“大班额”、足球进校园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滨州港建设,累计置换滨州港务集团债务20.3亿元,当年安排滨州港建设资金2.3亿元,滨州港实现轻装快速发展,当年新增3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2个,综合管廊支架、输油管道、5万吨级航道等40余个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海港港区吞吐量突破千万吨。积极推广运用PPP建设模式,3个项目获批省级PPP示范项目,1个项目获批财政部示范项目,吸引社会资本45亿元。规范举债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争取新增债券27.1亿元、置换债券68亿元,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建设投资能力,减轻了地方债务还本付息压力,仅利息全市每年节省约3亿元。
  3.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受经济增速放缓、减税清费力度加大、产能和煤炭消费压减、环保及一次性收入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面对困难,各级各有关部门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较好完成了全年预算收入任务。考虑消化列收列支等一次性收入因素,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超过11%,惠民、阳信突破10亿元,北海经济开发区突破15亿元。收入质量明显改善,税收占比75.9%,提高3.7个百分点。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头等大事来抓,各项民生政策得到全面较好落实。去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完成263.7亿元,所占比重达到80.1%。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支持脱贫攻坚作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重点领域,全市各级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19亿元,用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乡村连片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厕取得明显成效;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村均9万元目标;冬枣、鸭梨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惠民、邹平纳入大灾保险试点县,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主要是: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升空间有限,“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效应逐步显现,重点行业去产能、化工产业转型、环保、煤炭消费压减等一些硬性指标的约束也对我市产业、税收产生较大影响,财政增收动力不强、基础不牢;刚性增支居高不下,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的情况仍然没有根本扭转;受产业结构、税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县区财政收入走势分化,市财政调控能力较弱,部分县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部分基层财政保运转和民生兜底出现困难;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措施陆续出台,传统思维、习惯做法与管理改革新要求产生碰撞,财政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有待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总体来看,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的深入推进和产业规范发展,全市经济趋稳向好态势进一步显现,但经济运行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也不少,财政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短期内压产能等减收因素仍将影响2018年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继续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扶贫攻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偿还到期债务等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同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面临不同层面的收不抵支压力。
  根据面临的经济财政形势,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指引,有效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强化绩效,夯实预算基础,落实内控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有力保障。
  (一)代编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政策性收支增减因素,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40.75亿元,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6.5%左右。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31.54亿元,收入共计372.2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35.89亿元,增长2%左右。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36.4亿元,支出共计372.2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5.64亿元,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5.59亿元,收入共计81.23亿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1.2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市级、高新区、滨城区、惠民县、无棣县、邹平县)收入安排2472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796万元,收入总计526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26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23.7亿元,比上年增加13.15亿元,增长11.9%,其中:保险费收入86.33亿元,增加6.59亿元,增长8.3%;财政补贴收入32.72亿元,增加5.15亿元,增长18.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12.02亿元,比上年增加11.02亿元,增长10.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6.63亿元,比上年增加10.49亿元,增长10.9%;预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省级净调剂我市404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为12.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1.01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17亿元,增长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县区上解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85.17亿元,收入共计200.34亿元。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00.34亿元,其中:(1)市级支出60.04亿元,占总支出的30%,下降0.2%。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8.17亿元,增长19.1%;农林水支出8.36亿元,增长45.4%;科学技术支出1.68亿元,同比增长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亿元,增长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亿元,同比增长4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亿元,增长5.4%;住房保障支出1.31亿元,下降46.8%;公共安全支出8.8亿元,增长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亿元,增长36.5%。(2)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12.39亿元,占总支出的56.1%。具体包括税收返还7.5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县区支出1.0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1.9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85亿元。(3)上解支出、结转下年等其他支出27.91亿元,占总支出的13.9%。
  ——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92亿元,下降22.1%,主要是市级及滨城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7.22亿元,降幅达22.3%。市级当年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级补助、县区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0.71亿元,收入共计42.63亿元。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42.63亿元,其中:(1)市级支出23亿元,占总支出的54%,下降16.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亿元,下降14.1%。(2)转移性支出19.63亿元,占总支出的46%,其中:市对县区补助16.05亿元,占总支出的37.6%,主要是在市级入库的滨城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补助支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县区支出1.5亿元,占总支出的3.5%;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等其他支出2.08亿元,占总支出的4.9%。
  根据预算法要求,加大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支出统筹安排。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防风险、促改革”的顺序安排如下:
  一是安排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定额等基本支出24.8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3亿元。
  二是安排民生类、业务类、发展类项目支出预算65.89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5亿元,下降6.2%。剔除2017年财力安排大额一次性支出等特殊因素,项目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农业方面。安排3.45亿元,增长6.4%。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专项由6000万元增加到6450万元,同时从彩票收入中安排扶贫公益金927万元,巩固扶贫成果,提高扶贫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增创城专项奖补资金3000万元(加上林业发展专项可统筹使用的15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或涉农资金整合筹集500万元,市级投入达到5000万元)。新增创森林城市规划及秦口河湿地生态经济区规划设计费等430万元。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村级组织运转仍安排6400万元(含均衡性转移支付中3100万元),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20%的村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同比配套使用。深入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支持全面实行河长制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安排水利发展专项及城区生态景观水系资金7718万元(含新增债券安排的廿里堡闸除险加固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支持农业发展,新增普惠金融发展市级配套资金260万元。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安排保费补贴600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调增为200万元。继续安排农业和林业发展专项、农村改厕和美丽乡村建设补助、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村级防疫员补助、食用农林牧渔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粮食风险基金配套、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等资金。
  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方面。安排2.12亿元,其中财力安排增长38%。支持深化人才和科技发展机制,人才专项由2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科技发展专项由1300万元增加到1785万元。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专项由1449万元增加到1700万元,旅游专项由9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整合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安排3000万元(另从结转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形成发展新动能。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增加100万元。新增国家金属制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资金700万元、滨州港口岸开放经费200万元。因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取消,新增按政策返还企业补助1115万元。继续安排安全生产、科普活动、经贸促进、外贸发展、规范化改制企业费用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等资金。
  教育方面。安排4.73亿元,财力安排支出与上年持平。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增支按政策落实。继续安排学前教育专项、“三名工程”、新疆等内地少数民族班补助等支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实验区经费(含联赛及足球教练员培训经费)安排150万元。教育费附加按654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按3334万元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市属中学建设、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奖补、师资培训等。教育建设项目后续资金及偿债等安排1.61亿元,其中: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建设4965万元,滨州实验学校广场等改造及教学设备1884万元,滨城区解决大班额学校建设市级负担资金5000万元,滨州实验学校、北镇中学、滨州一中、职业学院、技术学院偿还债务资金分别安排600万元、1000万元、130万元、800万元、2500万元。其他教育类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抚恤方面。安排4.44亿元,剔除一次性市直棚改遗留问题补助1.26亿元,增长19.8%。安排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6518万元,增加435万元,年人均补助标准由450元暂提高到490元。安排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2758万元(暂按人月均120元测算市级补助),增加548万元。安排城市和农村低保3040万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新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690万元。继续安排农村特困人员、在乡复员老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以及退役士兵等补助。继续安排高龄老人补贴、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助、困难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等救助资金。继续安排就业创业、养老服务业、社区建设等专项资金。继续安排滨州港失海渔民补偿。预留民生政策提标市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及维护、公共廉租住房建设、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资金6580万元。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和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4300万元。福彩公益金按2508万元、残保金按1477万元安排社保支出,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和扶贫、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补助等支出。 
  新增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暂时性缺口市级补助5000万元。安排“慈心一日捐”慈善扶贫资金350万元。
  社会事业方面。安排4.35亿元,增长19.5%。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安排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1100万元,将政府对传媒集团补助由1342万元调增到1842万元,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补助由400万元增加到540万元,新增滨州大剧院设施资金932万元,运营管理补贴800万元,提升演出质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排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300万元。文艺创作奖励及文化教育融合资金增加250万元,奖励优秀剧目创作。安排博物馆展厅布展及市民健身广场项目后续资金各532万元、457万元。新增方志馆建设资金500万元。继续安排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剧团改制基数和设备提升改造、图书购置、比赛及奖励、运动员伙食补助、体育场馆运行维护等支出。丰富市民生活,安排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市民活动中心免费开放补助520万元。体彩公益金支出安排1695万元,主要用于“15分钟健身圈”政府采购健身器材、场馆设施购建、市体校田径训练场维护改造、赛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体育扶贫等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实现年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新增市直离休人员医疗费缺口补助1145万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补助300万元。继续安排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及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计划生育扶助救助等资金。新增债券资金安排1.71亿元,其中:中医院新院区建设资金1.27亿元,市公共卫生中心(含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4145万元,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资金235万元。
  公共安全方面。安排4.96亿元,增长4.4%。继续安排综合治理、消防员防护装备购置、涉法涉诉救助、市级法律援助、纪检和公检法办案及业务补助等资金。部门非税收入增收重点考虑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看守所、审判法庭等建设项目需求,另从新增债券中安排看守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平安滨州“雪亮”工程建设资金各1000万元。做好巡察及监察委改革经费保障工作,新增巡察、监察委改革及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经费534万元。
  基本建设和城建方面。安排24.23亿元,可比口径增长2.6%。安排环卫、园林养护绿化、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污水处理补贴等1.17亿元,增加836万元。因煤价上涨恢复对热源企业补贴,城市居民供暖补贴由1300万元增加到2600万元。继续安排公园、垃圾转运、市政设施、污水管网、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等运行维护费和黄河公铁路桥财政补助、滨沾铁路运营补助等支出。安排城市防汛、供热热源及管网建设支出1.31亿元。安排城市“双修”、控规、城区绿道等规划编制经费1710万元。安排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70万元。安排交通发展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4945万元(含新建改建国省道前期费用1000万元)。新增德大铁路运营管理费1000万元,《滨州市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编制评审费500万元,黄河大桥管理经费100万元,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后公交公司2017和2018年运营补贴1015万元。安排市级工程建设资金4.35亿元,资金主要来源为新增债券和非税收入,其中:滨州港1亿元,滨港铁路二期1亿元,市级政务服务中心6089万元,滨州港消防站2100万元,消防培训基地1980万元,人防科普教育体验馆(人员掩蔽工程)建设经费3249万元,《滨州站整体规划方案研究报告》、阳信胡集里则铁路立项、滨州港疏港铁路联络线项目资金报告编制评审费693万元(纳入项目建设成本),滨州时空信息大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240万元,城建等其他项目919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4.27亿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8.49亿元、土地开发支出5.69亿元,其中:续建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城区基础设施工程款1亿元。
  一般公共服务方面。安排4.29亿元,增长13.2%。主要是安排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经费补助。推动大数据建设,党政信息化建设专项由3513万元增加到4995万元。深化放管服改革,新增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等费用1035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升级改造费用增加588万元,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支持监管方式创新,安排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环保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盐业体制改革运行保障经费1000万元。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增奖补资金100万元。继续安排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补助、党建电视频道运行、政府购买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及跟踪审计服务支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收入征管奖补、对口支援等支出。
  耕地开垦费支出。安排5.82亿元,与2017年持平。
  偿债准备金。安排4.5亿元,加上财政结转资金安排的1.5亿元,比2017年减少1亿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3亿元,与2017年持平。继续推进逐步实现县域间工资性收入政策、基本民生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基层运转经费标准以及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五个基本统一”政策落实。
  预备费。安排8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是上级转移支付和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共安排支出8.08亿元,其中:根据2017年市级列支的上级转移支付和省级提前下达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1.87亿元;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结余结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用结余结转资金安排支出6.21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农业类4677万元,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类2277万元(含新旧动能转换资金2000万元),教育类875万元,社会保障类8197万元,社会事业类6342万元,公共安全类8879万元,基本建设和城建类3.54亿元(含偿债准备金1.5亿元),公共服务类1.42亿元。
  上述预算安排,体现了“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民生支出、重点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偿还政府性债务得到有效保障。但受财力所限,预算安排仍难以完全满足各方面的支出需求,实际执行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因素,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通过预算调整、动用预备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融资机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解决。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92万元,减少4.66亿元,主要是减少滨化集团国有股份一次性转让收入4.15亿元、市城区老旧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企业单位公房补偿收入4944万元。收入包括:利润收入5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3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万元。加上年结转2794万元,收入总量为3386万元。本年支出189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安排滨州一棉职工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补助315万元,原市属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维稳支出140万元,原市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20万元,国资监管及市属国有企业董监事管理服务费用115万元;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发〔2017〕7号)规定,新增解决困难企业、破产及解散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1200万元。调出资金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0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4.73亿元(按2018年预算口径,将原县区级填列的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7年执行数调整至市级,下同),同比增加5.1亿元,增长12.9%,其中:保险费收入26.26亿元,增加2.66亿元,增长11.3%;财政补贴收入16.36亿元,增加1.19亿元,增长7.9%。支出预算安排38.38亿元,同比增加3.03亿元,增长8.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5.12亿元,增加2.72亿元,增长8.4%。预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省级净调剂404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县区净上解256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5.59亿元。
  4.有关事项说明
  (1)关于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问题。一是加强各类预算的统筹融合,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上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切实形成资金合力。二是对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与中期财政规划衔接,实事求是测算2018年度支出需求,既有利于2018年预算合理安排支出,又避免影响支出进度,造成“钱等项目”问题。
  (2)关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预算安排问题。为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算制度,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切实保障好重点支出需求,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预算按10.29亿元安排(一般债券3.29亿元、专项债券7亿元),全部提前列入预算盘子,扣除转贷县区2.59亿元后,市级留用7.7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学校建设、消防设施、中医院新院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整改、滨港铁路二期及港口建设等公益性资本项目,优先保障在建项目。预算执行中,我们将根据省正式下达我市的新增债券限额,按预算法规定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3)关于部分支出事项的说明。一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山东省2017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的通知》(鲁财预〔2017〕42号)要求,将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日常公用定额标准由年人均9000元提高到10000元。二是根据鲁老干〔2017〕19号、鲁老干〔2017〕20号要求,安排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助,年均增支100万元。三是提高高职院校经费保障水平,使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滨州市技术学院因在校生人数下降,生均经费定额不能满足人员支出,给予一次性补助900万元。四是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情况,为保障部门运转和履职,对财政补助人员结合部门收入按人员支出一定比例予以补助。五是统筹安排财力,市县部分2018年需要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及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向省申请予以置换,有效防范风险。
  (4)关于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问题。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新增资产配置,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二是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取消政策到期、绩效不高的专项,严控新设专项,除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其余专项一律“零增长”。三是继续规范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要严格执行《滨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主管部门管理的项目资金继续执行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四是加快预算执行。本级安排的未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必须在预算法规定时间内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在三十日内和六十日内下达),否则收回总预算转为跨年结算项目;本级安排的未到具体使用单位的专项资金,9月30日前必须下达到具体使用单位,否则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以后年度不再安排。部门、单位的预算指标要在当年实现支出,否则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其中:进入政府采购或招投标阶段的项目支出和当年的上级转移支付,次年预算继续给予安排。
  (5)关于市级预算草案在市人代会批准前安排支出事项。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底,市级安排支出4.3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拨付的本年度市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代编市属开发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市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24亿元,加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市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6.85亿元,收入共计47.09亿元。市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6.16亿元,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0.93亿元,支出共计47.0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属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亿元,加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市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等13.06亿元,收入共计15.06亿元。市属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3亿元,加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7655万元,支出共计15.0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属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8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8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属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2亿元,同比增加3860万元,增长12.7%,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59亿元,增加2291万元,增长9.7%,财政补贴收入7370万元,增加1509万元,增长25.7%。市属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5亿元,同比增加2632万元,增长1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06亿元,增加2493万元,增长13.8%。当年收支结余1.44亿元(含净上解市级16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09亿元。
  三、切实做好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深化财税改革,推进机制创新,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出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集聚,集中力量加大民生保障、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投入。健全税收保障机制,落实“飞地”项目主体税收分享制度,做好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费改税工作,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实行分级财政事权清单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突破口,推动和加强新时期财源建设。加强资金横向、纵向整合和跨年度统筹安排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和方向,集中财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市级各类产业基金协调配合,与支持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相结合,发挥杠杆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领域。加大人才引进、科技创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力支撑。
  (三)全面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支持民生事业发展放在财政保障首要位置,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扶贫投入,支持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覆盖各类涉农资金的“大板块+任务清单”模式,提高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支持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新院、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继续开展乡村连片治理试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市环境整体改善。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四)着力提高多元筹资能力。继续加大对滨州港建设支持力度,坚持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推动港产城一体化,打好滨州特色牌,引领我市新一轮经济增长。推动PPP模式规范实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供给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发挥好滨州财金集团和港务集团功能性国有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滨港铁路二期、济滨高铁、滨州黄河大桥(黄河四桥)等重大项目建设。
  (五)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互联网+财政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清单、流程最优、限时办结、分级负责、督查考核六项机制和“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抓好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预算评审、政府代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中共滨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创新求实,为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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