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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网约车”2月1日开始“持证上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周昆 通讯员 李皓阳 吕中杰 报道)日前,记者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自2月1日起,该局将正式受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申请业务。届时,“网约车”将与“巡游车”一起,正式纳入出租车规范化运营管理。
  1月19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各县(区)运管部门、车辆检测机构、驾培机构,以及全市出租客运企业等相关人员召开培训班,解读《滨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网约车业务申办流程。
  据了解,拟在我市主城区(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申请业务;拟在其他县(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可在各自县(区)受理点申请办理。
  根据《滨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公司和个人满足相关资质,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方可经营。“网约车”驾驶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由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岗。此外,《细则》还对“网约车”的综合性能、定价规则、服务质量及投诉处置、乘客隐私保护等进行了详尽规范。
  据介绍,制定并实施“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系我市遵循国家、省相关政策精神,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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