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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禄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17年,是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的首要之年,也是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发挥权力机关作用,各项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又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并通过法规案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个,开展执法检查9项,视察调研1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人次,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点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支持“一府两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等提出对策建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情况、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报告,推动审计部门首次对市属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督促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针对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调要增强预算法定意识、完善部门预算全口径管理、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围绕筑牢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四梁八柱”,将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情况作为重点监督议题。视察前,召开情况座谈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县区和部分企业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组成四个视察组,由各位副主任带队赴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开展集中视察。此项工作历时7个多月,共组织各类座谈、实地调研、集中视察和会议审议等活动10多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健全完善“一业一策”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六个一”工程,加快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激发了产业集群发展新动力。围绕优化经济结构,对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和沿黄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推动沿黄生态高效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对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况进行调研,助推“增信贷、降不良、打逃债”行动,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二)深入推进民生事业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力民生问题,强化监督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聚力重点,助推脱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组成四个视察组,入村到户、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督促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实施产业扶贫,强化扶贫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关方面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协调水平和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聚力焦点,关注文明安全健康基本民生需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加强食品餐饮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城乡结合部、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和商业街区了解情况,推动问题整改,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创城成果。听取审议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开展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题调研,强调要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安全。聚力热点,增进绿色发展最大民生福祉,听取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林水会战视察,开展“滨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强调要加强法治思维、强化规划意识、拧紧责任螺丝,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滨州。
  (三)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监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进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着眼于推进依法治理,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监督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有报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制定《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对市政府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着眼于促进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法机制,提升工作成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提升司法理念,建设过硬队伍,强化监督效果。着眼于推动法律实施,开展《海域使用管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执法检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四)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对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形成了四步工作流程。事前调研。围绕监督议题,学习政策法律、进行座谈交流,制定视察方案,做到有的放矢。深入视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基层一线,发现存在问题,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分析研究。充分酝酿讨论,发表意见建议,合理论证吸收,形成视察报告。会议审议。创新审议方式,建立中心发言人制度,提高审议质量,及时转交审议意见。“四步工作法”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机制。制定《关于改进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对报告范围、程序和处理方式作出了规范。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列为工作议题。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大活动,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序运行,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整体效能。三是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修订《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组织5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首次对2名法官和2名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及时掌握任命干部的工作情况,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依法履职。
  二、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滨州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法计划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保证其与市委决策相一致、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优化立法流程,使立法工作规范有序。为推动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对《滨州市供热条例》《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化调查评估,探索使用立法后评估机制,为改进立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坚持问题导向立法。遵循“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原则,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点立法项目。条例在具体法条设计上,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20种行为习惯,聚焦发力,对社会反响强烈、治理难度大的养犬、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加以规范。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全国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第二部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
  制定出台《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规划修改不严格、程序透明度不高、公众参与度不够以及违法成本低、监管处罚滞后等突出问题,进行一系列制度设计,确立了规划的刚性原则,以此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合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针对我市在“红色文化”保护方面机制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和不当开发等问题,审议通过《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明确了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属地管理、建设控制地带、合理开发利用等制度,是全国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红色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必将在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为提升立法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了全市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家就地方立法工作作专题辅导;结合年度立法计划,组成调研组赴外地市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媒体征求意见等途径,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阵地作用,发挥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的人才智力优势,善借“外脑”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三、创新服务保障体制,着力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完善履职规范,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履职渠道,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为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水平,换届之后,举办了2期初任和基层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培训人员300多人次,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市情政务和人大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代表联系、服务新方式,建设运行市、县、乡三级架构,包含代表履职服务和双联系工作服务两个子系统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代表通过该平台即可了解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提交议案、建议,跟踪办理情况,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等。从本次大会开始实现议案建议提交、审核、转办、查询等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
  (二)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代表接待站、网上联络站等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为代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代言提供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和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与5名市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每位代表联系10名左右的人民群众,通过“走上门”、“请进来”等形式,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双联”活动。常委会各组成人员通过座谈会、走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多渠道收集代表对常委会的工作建议,认真倾听代表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质量。
  (三)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定了《关于2017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意见》,划分为16个代表活动小组,统一制定活动计划和工作制度,落实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保障。首次开展市人大代表跨选区调研活动,围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年内,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72人次。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市人大代表会前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为代表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报告做了必要准备。
  (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修订《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把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07件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作出书面答复。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政府系统办理的10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对“关于促进我市通用航空产业及临空经济加快发展”的议案,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初审,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在议案办理工作中多次进行督导检查,促进我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认真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等议题做出决议决定5项。听取审议市政府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予以批准。贯彻市委意图,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组织任前法律考试,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根据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备案首批员额法官65人、检察官51人。依法组织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四、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从“严、细、深、实、新”做起,全力促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分级落实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涵,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支持和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围绕政治理论、宪法法律以及预算审查监督等人大业务,通过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机关“每月一法”集中学习活动、法律专题讲座、组织人大干部培训班等方式,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提升履职能力。专门召开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会议和年轻干部座谈会,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活力,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深入调查研究,完成各类专项调研课题20余项,其中4个课题在省人大常委会立项。拓展新闻宣传,对重点工作及“三会”通过媒体全程公开,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地方法规,工作透明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三)抓好机关“两化”建设。一是持续加强人大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对常委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组成人员守则等38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修订,并制定和完善了专门委员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研究制定请休假及外出报备、严肃会风会纪等系列制度规范。二是与时俱进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面推行人大电子表决,提前半年时间完成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电子表决全覆盖,并开始向乡镇人大延伸。《人民代表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全面介绍了滨州人大推行电子表决的经验做法。同时,立足人大工作实际,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充分整合信息化资源,建成集机关政务办公、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发布、预算联网监督等系统于一体的“滨州人大在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级建设,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初步建成与全市人大工作相配套的信息化平台。以上工作分别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并要求在全省加以推广。
  (四)加强县乡工作指导。为确保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通知精神落地生根,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强化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各县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已统一规范设置,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配备到位,街道人大工委建立和人大工委主任专职配备稳步推进。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议,指导各县区召开年中第二次乡镇人代会,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县乡人大工作经验,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工作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法规贯彻执行力度还需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个别部门依然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联系代表不够广泛深入,服务代表履职还不到位;专门委员会建设、党的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法治保障和良好环境。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两个机关建设上求深入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人大工作的发展进步检验学习成效。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推进理论研究,强化宣传工作,保持政治定力,努力增强全社会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毫不动摇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时代使命,大事要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忠实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以推动改革发展为重点,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上下真功
  紧紧围绕小康滨州建设的奋斗目标,努力在工作摆布上贴紧中心,在工作推进上把握大局,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秉承“监督到位、支持有力”的工作理念,加强计划预算监督,继续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报告,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推动计划预算落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对提升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质量、精准脱贫、人才工作、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准确定位人大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高度关注民生,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住宅物业管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全力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土地流转、公路养护、旱厕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的监督,潜心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加强环保工作监督,深化“滨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强化对水源、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助推“蓝天保卫战”。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依照上级规定要求,对监察委进行监督。完善机制,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本着“成熟先立、急需先立”的工作原则,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议,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着力推进代表呼声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项目的立法进程。对《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立法的权威性,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实施,落地生根。
   三、以创新思路举措为抓手,在提升履职水平上出实招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探索与实践,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健全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是增强监督实效。要科学制定计划,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高点定位、实点用力,在吃透政策、摸准下情的基础上,如实、中肯地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履行好各自职责。要完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有效探索监督方式,对听取审议的重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继续坚持上下联动、委室联动工作方式,广泛听取、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和诉求,形成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监督的有效互动。修订述职评议办法,制定《法官检察官评议暂行办法》,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提高监督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科学、民主、依法要求,扎实推进调研、起草、审议、报批、宣传等工作,提升地方立法工作水平。三是规范决定任免。研究制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相关规定,推动有关制度出台。加强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规范监察委员会相关人员人事任免程序。四是创新代表工作。完善“双联”制度,优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切实发挥网上联络站和代表接待站作用,让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更加畅通便捷。继续抓好代表履职培训,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开展代表履职绩效考核。重点在提高满意率上下功夫,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支持代表更好地为滨州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四、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关键,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上水平
  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确定人大工作重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努力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精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好党章,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加强学习培训,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人大讲坛”、每月一法学习和专题培训为载体,拓展学习领域,增强学习效果,提升履职水平。重视理论研究,加强人大智库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加强新闻宣传,以更加开放、开明的姿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知情知政、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专门委员会设置,提高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与各地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市属开发区人大建设,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各位代表!时代重任艰巨光荣,人民期盼殷切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求真务实,砥砺奋进,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服务大局,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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