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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法院去年审执结案件4498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 报道)2017年,博兴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全年新收案件4423件,审执结案件4498件,同比分别上升8.92%和6.64%。
  博兴县人民法院全力支持土地违法整治和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对涉“两违”治理的119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全部依法裁定准予执行,依法审理涉“两违”刑事犯罪案件13件16人,对自愿认罪、缴纳罚金、全部复垦的,从轻、减轻处罚,对拒不认罪、拒不复垦、拒绝倒出土地的,依法予以严惩,为“两违”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中小企业实地调研,形成万余字的《博兴县中小企业法治治理状况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博兴县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294件,判处罪犯395人。审理了全市首例犯罪集团案件,王某某纠集有前科劣迹人员11人,以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案件6件22人。对伪造金融票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段某某等14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十年。审结食品安全、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3件32人,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依法对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社区矫正管理的两名罪犯收监执行,对全县监外服刑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博兴县人民法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化解市场经济矛盾纠纷,审结买卖、建设工程、公司清算、股权转让、产品质量、保险等商事纠纷案件1119件,标的额18.5亿元。针对金融不良债权大量增加、逃废银行债务案件急剧上升的问题,突出“快速立案、多方保全、集中审理”,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10件,标的额达7.3亿元。
  博兴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以审结案件为中心”向“以解决矛盾为中心”的转变,审结物权保护、劳动争议、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1515件。稳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出台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方案及诉讼规程、诉讼指引、财产申报等制度,成立三个家事审判团队,设立专门家事审判庭,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553件,调解撤诉282件。妥善审结店子镇90户农民种子案,被告已将全部赔偿款交到法院,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
  博兴县人民法院畅通行政争议救济渠道,坚持通过个案裁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3件,裁定准予执行178件,准予执行率97.2%。受理首例信息公开案件,督促被诉行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掌握市、县两级涉我县行政诉讼案件开庭信息,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去年下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部分案件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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