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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已消除不良贷款2.25亿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樊飞 报道)全市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动开展以来,惠民县坚持依法打击与强力约谈相结合,同时,掌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依法打击与压降贷款目标一致化。截至目前,该县现金清收5000.13万元,偿还贷款本息19714.93万元,消除不良贷款22511.28万元。
  2月2日,惠民县公安机关对惠民县正华机械有限公司骗取贷款案立案侦查,涉案金额6300余万元,立案当日将公司负责人巴某泉刑事拘留,同时敦促其家属多方筹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月6日,巴某泉家属主动归还惠民县农村商业银行388万元利息,成功消除不良贷款4300万元。
  2月5日,在舆论震慑下,山东虎震工贸有限公司主动偿还惠民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330余万元,成功消除不良贷款3000万元。
  在打击逃废债工作中,惠民县坚持从严快捕快诉。县检察院在侦查阶段、诉前阶段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县法院、县公安局三家联合制定《关于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工作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准确把握打击范围和防范节奏,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充分的,做到快捕、快诉,缩短办案周期,提高金融犯罪打击质效。
  县检察院在办理某骗取贷款案过程中,加班加点,五日内完成审查卷宗、审讯涉案嫌疑人等工作,及时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金融犯罪案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强化自身规范办案。
  县法院开辟金融债权诉讼“绿色通道”,对于金融债权案件,做到即时审查、即时立案,对银行债权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24小时内采取措施予以保全;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意图的债务人,采取严厉有效的保全和制裁措施。
  下一步,惠民县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高压态势。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立案后及时对涉案企业和个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促使嫌疑人或其家属主动处置偿还银行借款。该县还将探索搭建综合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法院、公安、金融、地税、国税、社保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将本地金融信息集中纳入数据库,以“大数据”思维应对新形势下的各种金融问题,使金融机构能更及时地获取全面有效的企业信息,切实解决企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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