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从事对青少年的关心和教育工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委老干部局管理。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熟练运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招聘考试。分笔试及面试两个部分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业务知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及素养。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3、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本人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人员聘用。对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由滨州市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录取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录取人员持有关手续到滨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到,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或试用期满未被录用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开启考察、体检等程序,直至正式聘用。
三、聘用形式:劳务派遣
四、录用后的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21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试用期结束后,月工资增加至23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适时提高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3月12日至3月13日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河四路307号)一楼服务大厅东侧。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3-3185277
滨州市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