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开发区讯(通讯员 刘玲玲 宫惠杰 报道)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及院党组的部署,结合法院实际,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做好涉黑恶势力案件审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召开全院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院干警落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同时,深入梳理、排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对有涉黑恶势力迹象的案件及当事人重点标记,建立案件台账,逐一调查落实。
加强与公检机关协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横向联系,信息互通、互相配合,共享涉黑恶势力案件信息,统一执法尺度。以审判为中心,在涉黑恶势力案件办理过程中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做好案件研判预警。
建立专门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建立高素质专门审判队伍,加强刑事审判业务培训,提高对涉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的能力、案件审理的能力。对检察院移送的涉黑恶势力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同时,注重程序正义,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公开审判、庭审直播、人大代表旁听等形式监督庭审、全民普法。加强刑事判决书说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作用。送刑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以案释法,提高群众识别黑恶势力的能力,引导其远离犯罪、打击犯罪,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营造氛围,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