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滨环督改﹝2018﹞3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滨环督改﹝2018﹞99号)的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我市已完成问题编号7、8、14、18、19、20、21、25、31等9项问题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热线电话:13061039272。接听时间为每日8:00-20:00。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滨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