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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雪镇引导各村修订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探索设立“乡贤议事会”有矛盾自我解决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通讯员 郝利宁 报道)近日,滨城区杨柳雪镇堤圈耿村举行春节后第一个民主议政日,新的《村规民约》经过党员、群众代表和全体村民的多次讨论、修改,最终表决通过,正式施行。
  新的《村规民约》共有10项条款,比初稿精简了9项,把内容相近的问题进行了合并,把已经解决、不再突出的问题进行了删减,突出了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新形势下需要妥善解决的新矛盾、新问题。如,在环境保护方面,明确提出禁止焚烧秸秆,做好就地还田处理;在移风易俗方面,红白事一律当天办结,节省资金和时间;在城镇化建设方面,盖屋建房要服从乡镇建设规划,禁止乱搭乱建。
  据了解,结合村“两委”换届,杨柳雪镇党委、政府及时将完善《村规民约》作为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来抓。和堤圈耿村一样,该镇先后引导全镇107个村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做到自治、德治、法治有机统一。
  一是汇聚农村合力,推动自治。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统筹协调其他村级组织,健全和创新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107个村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二是强化文化引导,倡导德治。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探索以各村老干部、老党员为主体设立“乡贤议事会”,发挥道德约束力,搭建起村民自我解决矛盾的平台;三是通过健全体系,推动法治。着眼乡贤难以调解的尖锐矛盾问题,充分利用在全镇6个社区分别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服务站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群众法治素养。
  在镇党委、政府的引导下,各村在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自治过程中,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解决了一批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烦心事,有效提升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各村修订的村规民约涉及道德伦理、环境保护、移风易俗、土地利用、社会管理等方面,包含村民权利和义务、经济管理、村风文明建设、奖学助学、扶危济困、助老爱老等。在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各村既立足美丽乡村建设实际,把村民行为规范、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作为基本内容要素,又将农村文明建设要求融入其中,注重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为保障村规民约不流于形式,杨柳雪镇通过设立党员村规民约示范岗、村规民约监督岗等,号召党员带头参与、执行、宣传村规民约,把村民遵规守约情况作为评比“文明诚信户”“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卫生示范户”等的依据,从而切实增强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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