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邵一娟 通讯员 樊德强 报道)为进一步推进工商“放管服”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要求,近日,滨城区工商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
该局将辖区1018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情况与国税、地税纳税情况进行反复比对后,最终确定了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年报制度实施以来,一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通过登记场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的企业;其他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可以直接证明企业成立后6个月未经营或者已经自行停业6个月的;其他有确凿证据可认定为未实际开展经营的企业。
据了解,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不仅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成本,还导致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经济实情,影响科学决策。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既是落实“宽进严管”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和企业年报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率,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腾出发展空间。
此次清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工商所对辖区内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进行清理,对有证据证明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依法进行吊销。对不再经营的企业,引导通过一般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对因其他各种原因,从未开展经营活动,已沦为数据库中“垃圾数据”的企业,采取适当方式坚决予以清除。
在清理过程中,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将严格依法立案、调查、处罚和公示,为企业办理注销手续,按照《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或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