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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召开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通讯员张岩凯报道)4月26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在滨州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王文禄,副主任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出席会议。
  在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以上报告的初审意见;修订通过了《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审议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第7次会议对有关视察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张光峰要求,要将本次会议有关议题的审议意见及时印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搞好督促检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张光峰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宪法修改和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最重要、最关键、最核心的历史性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入新阶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切实推动贯彻实施。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和工作程序,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副市长潘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霞等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26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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