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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加减乘除强筋骨提质增效创佳绩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何林林
  2017年,滨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简称:PPP中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践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切实夯实管理根基,提升服务水平。工作中,该中心做好“加减乘除”,扎实完成“共性、个性”任务目标,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勤于做“加法”,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该中心坚持以编办核定的个性指标为目标导向,自觉提升站位,注重做好“加法”,主动对接服务政府主导的PPP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公共服务领域。在主体业务开展上,超额完成任务项目识别、筛选、储备目标。截至年末,全市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项目36个、总投资额339.19亿元,涉及市政公用、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科技、能源等诸多方面。在重点业务推进上,“锁定”G228丹东线滨州段、人民医院西院区、市城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市城区海绵城等滨州市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额超60亿元。在咨询培训上,注重补齐能力上的短板,分七批组织全市PPP工作人员参加操作业务培训,安排业务骨干对全市林业系统PPP项目进行专项培训。
  勇于做“减法”,精益求精提升运管能力
  该中心正式成立于2016年,由于成立时间短,面临机构、人员、制度的短板问题,并导致各县区PPP工作推进缓慢,成为推进全市PPP业务发展的藩篱。2017年,该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减法”,不断强化工作制度建设,有效提升管理运行能力。一是查实情,出实招。集中精力对各县区PPP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制约业务发展的问题,对标先进典型,找准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引导县区抓好PPP工作,打牢全市PPP发展根基。本着方案可行、物有所值、财政可承受的原则,规范项目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行为,做到“三个吻合”,即:实施方案与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相吻合,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吻合,与规范操作要求相吻合。二是强机制,抓落实。督促县区按编办批复设立机构,优化人力、财务资源配置,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会议、学习、人事、财务等管理机制,督促抓好贯彻执行,组织开展机构、人员、职位管理情况摸底清查,形成严管理的高压态势。三是定目标,重细节。按照考核标准,确立财务资产管理“三铁”目标,即“铁账本”、“铁数据”、“铁管理”,不断夯实财务资产管理基础,严肃财经纪律。
  善于做“乘法”,务实高效优化资源配置
  该中心注重强化各种资源统筹配置,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效率,弥补财政投资不足,降低财政压力,在推动优化资源配置上做活“乘法”,提升融资支持效率。一是突出财政引导。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规划,在全市梳理储备项目26个,总投资243.42亿元。通过印制PPP项目宣传册,开展推介宣传。搭建PPP服务平台,先后将财政厅18家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为PPP项目的进展提供了广阔的服务平台,当好牵线搭桥的“红娘”。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争取省级PPP基金和奖补资金支持,组织PPP项目省级专项资金申报,共为三个项目申请奖补资金191万元,实现以奖代补。三是打造标杆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重点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邹平县续建配套工程等五个项目的申报,并获选山东省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库,其中两个项目获批省级PPP示范项目。截至目前,滨州市共有国家级示范项目1个,省级示范项目3个。
  敢于做“除法”,依法合规披露公开信息
  信息公开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实现齐抓共管格局,2017年,该中心刀刃向内,敢于做“除法”,依法合规披露公开信息,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一是公开规章制度。2017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首个PPP模式规范性文件《滨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细则(试行)》获批,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操作程序,确保合作项目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公开项目论证结果。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择优确定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切实防止无效投资和重复建设。三是公开社会资本方合作。对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对价的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选择项目合作方。同时,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项目采购信息。
  合规管理永远在路上,PPP中心将严格按照A级单位标准,从严从实加强基础管理,主动提升站位,有效发挥资金配置作用,为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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