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代表大会,确保改革措施说清说透,让群众参与其中。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樊飞通讯员邓晓华林雪枫
目前,滨城区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目的是还权赋民、还利于民,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权益;通过改革,调整现行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结构,实行政经分开,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在知道集体资产产权归谁的基础上,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将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指可量化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的一项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资产范围,主要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部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产权制度改革无疑是其中的焦点、难点。对于该如何破题,很多地方如“牵牛下井”无头无序,但滨城区市东街道桃李居委会却大胆探索、敢闯敢试,走出了一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金光大道”:2018年4月3日,桃李居委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通过了《桃李居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长和监事长。
至此,桃李居委会成为滨城区第一个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居委会。值得一提的是,整个改革推进过程,实现了群众满意率100%。
严把“五关”创新实践:以前的村务公开只是一张纸,百姓只能看,不透明,现在是真正参与进来,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参与
市东街道桃李居委会,位于滨城区驻地附近,于2011年开始进行棚改,至2016年初社区居民全部住进了楼房,户籍人口复杂,各类资产难清理,给推进集体产权改革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此,街道、居委会两级以创新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针对解决农村集体长期存在的资产权属不明、成员边界不清、管理组织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探索实施了严把“五关”推进措施,确保了改革顺利推进。
尊重意愿,发动群众,把实工作程序关。程序依法合规是有序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保障。市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程序,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和内部少数人控制。及时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结合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制订了《市东街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市东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组建了专门工作班子。在依法依规基础上,做到了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历时五个月的时间,市东街道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由社区、农经站,居委会“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居民代表参加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研究这项工作,并深入居民家中走访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取得了广大村居党员干部群众充分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订并通过了切实可行的《桃李居委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清产核资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摸清底数,留痕留影,把紧清产核资关。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市东街道成立由街道、村两级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组,对村集体各类资产全面清理核实,按照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三种类型编制清产核资明细表。自2018年2月26日开始,桃李居委会根据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分工,进行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小组以账面值为依据,据实登记造册;土地丈量组实地进行测量、测算,对历史遗留地块聘请知情老人现场辨认,据实登记造册。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整个过程全部录像、记录存档。3月5日,进行了清产核资情况确认表决,并予以公示张贴。清产核资完成后,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登记制度、资产保管制度、资产使用制度、资产处置制度、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动态掌握资产变动情况。
厘清界限,群众认可,把严成员界定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是产权改革的关键环节。社区居委会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在具体认定界定工作中,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统筹做好村居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特别要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经过认定公示,桃李居委会205户、581人中,共有203户、577人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操作中,以户为单位编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初榜公示,不少于7天;存在异议的,重新审核,再榜公示,不少于4天。将成员名册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签字确认,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终榜公示,不少于3天。终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街道经管部门备案。
总量不变,“静动”结合,把牢股权管理关。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整个居委会集体所有2170平方米出租沿街商品房折股分配、非经营性资产“清仓亮底”。桃李居委会集体所有的2170平方米沿街楼,被核定总值542万元,平均每股股值9402元,577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持1股,共577股;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坚持理清家底、亮明造册,探索建立高效集中统一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的为集体成员服务,坚决防止资产流失。在股权管理上,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区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份额)、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桃李居委会探索实施了静动结合的股权管理方式,“静”即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一次性量化股份,总股数不变,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股权份额,“动”即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减少后,年度内本家庭新增人口的,优先本家庭成员分享股权,年度内本家庭无新增人口的,按照新增人口时间顺序,全居委会统筹分享股权。
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把好收益分配关。改制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现代、高效、科学的管理运营模式扩大集体收入,增加成员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公共开支费用。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理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桃李居委会制订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职责、监事会职责以及运行财务管理、审计等制度,确保合作社规范健康运行。
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益启示
市东街道桃李居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也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一些有益启示。
尊重群众意愿、依靠群众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动力。市东街道桃李居委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所以能够规范健康有序进行,主要是前期通过宣传发动、走访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比算帐等多种形式,做了大量统一思想认识工作,取得了广大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消除了群众顾虑。实践证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必须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把政策讲透彻、说明白,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支持农民群众的选择和创造,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
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以维护和确保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革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必须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让农民真正共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坚持依法有序实施,尤其是在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关键环节,都要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把公平公正贯彻始终,对实施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决策,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每个村居都有各自的实际情况,集体资产的类型也大有不同,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因地因村制宜确定改革方案,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和不同类型的村居,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分批试点,总结经验、稳慎开展,不搞一刀切,确保改革质量和成效。同时,要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通过试点,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为全市全面推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班子坚强、作风过硬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各级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现实考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关键在干部队伍,在转变作风。桃李居委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率先完成,更是离不开滨城区委、市东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和扎实推进措施。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基层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保持历史耐心,增强担当意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各项举措有效落地。但在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中,居委会要坚持好“政经分设”的组织形式和治理方式,适应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变,把管理权和经营权交给合作社,彻底铲除侵占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腐败温床,真正“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