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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王志学张婵通讯员郝书宇刘江雪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30日发布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体反映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过去一年的各项业务运行情况,全面总结了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作出的作用和努力。
  《报告》中总结了哪些数据?有哪些“干货”?又有哪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记者就带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总体运行呈稳步增长态势
  《报告》显示,我市2017年公积金业务运行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缴存额、提取额、贷款额均有不同幅度增长。资产高效平稳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有效发挥。
  (一)缴存额同比增长21.73%
  《报告》显示,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50亿元,同比增长21.73%。2017年末,缴存总额124.18亿元,同比增长23.34%;缴存余额77.06亿元,同比增长18.53%。
  (二)提取额同比增长23.33%
  《报告》显示,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11.45亿元,同比增长23.33%,占当年缴存额的48.72%,比上年减少0.6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47.13亿元,同比增长32.09%。
  (三)个人住房贷款额同比增长7.45%
  《报告》显示,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8万笔23.2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92%、7.4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95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笔107.12亿元,贷款余额66.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91%、27.66%、32.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71%,比上年增加8.94个百分点。 
  缴存突出三大特点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报告》显示,2017年,净增缴存单位343家,净增缴存职工1.1万人;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65%、5.37%和21.73%。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
  (二)非公企业公积金建缴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62%,国有企业占10.35%,城镇集体企业占5.25%,外商投资企业占1.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31%,其他占17.39%。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59%,国有企业占14.94%,城镇集体企业占4.02%,外商投资企业占3.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71%,其他占13.56%。从新开户职工的单位性质占比看,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82%,国有企业占12.56%,城镇集体企业占7.64%,外商投资企业占7.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8.39%,其他占22.71%。说明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三)“控高保低”中、低收入群体成缴存主力军
  《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高于12%、不低于5%。从缴存职工和新开户职工收入水平占比看,中低收入职工占全部实缴职工人数的100%,说明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增值收益稳步增长
  居高不下的贷款率,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压力持续高位运行。为满足全市职工贷款资金使用需求,该中心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增值效益,2017年,增值收益10642.97万元,同比增长31.1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6.71%,比上年增加8.94个百分点。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发挥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房的保障作用的同时,平缓了中心资金流动性压力,年末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轮候。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贡献突出
  过去的一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帮助职工实现安居梦添砖加瓦。2017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990.6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87.28万元。
  2017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232.91万
  元。此外,《报告》显示,2017年,通过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593万元,为职工购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在贷款规模大幅扩大的情形下,截至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84.44万元,逾期率0.276‰。并且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规定,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252.3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累计13363.1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38%。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个人贷款资金安全完整,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优化完善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对首次贷款和购买中小户型支持力度大
  2017年,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93.5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41%。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9%,90-144(含)平方米占64.40%。
  (二)贷款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趋势明显
  《报告》显示,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坚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支持刚需和改善型购房群体的政策导向与制度优势。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报告》数据显示,中、低收入群体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支助对象,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优化完善贷款政策,适时拓宽服务范围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实施拓宽服务范围,扩大贷款受益群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为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报告》显示,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04笔12092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45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417万元。
  住房消费提取占主导年人均提取达年人均提取达33..88万元
  (一)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
  2017年,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45亿元,年人均提取达3.8万元。在提取金额中,从提取类型看,住房消费提取占71.37%,继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7.9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81%,租赁住房占1.57%,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63%其中,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6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12%,其他占1.19%。
  (二)中、低收入职工收益多
  从提取职工收入水平看,中、低收入占100%。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给中低收入者进行住房消费提供了更多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减轻了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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