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孙文杰 通讯员 张宁 赵晓璐 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农机局获悉,今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27亿元,将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补贴。
据了解,2018-2020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战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
一是突出战略重点,全力保障发展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二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机装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三是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和数字化应用,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四是推动普惠共享,推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五是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格防控系统性风险,保障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与前两年比,今年至2020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在机具范围上确定了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总体比去年增加了3个大类,减少了5个小类7个品目,增加了玉米籽粒收获机、旋耕机、旋播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等几个农业生产发展急需和农民需求量大的机具品目;对纳入全省补贴范围的产品限制门槛进一步放宽,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更宽的选择余地;对保证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从今年开始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一步细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同时,明确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不再仅限于户口所在地。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体上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比例不超过30%测算;在享受补贴控制上,不再对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进行限制,规定每年每户农民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5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民享受补贴的额度。
为严格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手机APP开展补贴申请、机具核验,同时鼓励探索补贴机具“二维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实行补贴办理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及时高效为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不断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切实减轻购机者资金压力;将部省规定要求应公开的补贴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公开、公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