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方振梅孙宝柱郭玉旺报道)日前,记者在市安监局获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份在各县区及市属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同步进行。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普及等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促安全、有亮点、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我市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要求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各县区都成立了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并制订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求各县区安委会负责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1—2次相关活动,分管领导亲自部署。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层层发动,集中精力、集中人员,灵活运用培训、竞赛、咨询、应急演练、执法检查等各种载体,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力求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市安委会专门制定了《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对照考核确定的标准,认真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上报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实行联络员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都明确了1位联络人员于每周三下午5时前报送本县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对重大活动信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市安委会将总结经验,表扬典型,实现以月促年,以年促安,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