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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冀鲁边工作的指示
1942年月3日
  山东分局、朱、罗、黎①並告北方局:
  冀鲁边形势严重,已成为完全的游击区域,必须善于争取伪军伪政权,密切与群众联系,隐藏自己的力量,彻底改变过去的一套工作作法与组织形式,才能适应该区的艰苦斗争,有下列提议望考虑执行:
  (一)关于争取伪军伪政权及游击区群众工作经验与具体作法,冀中、冀南的经验,对该区极有帮助,分局北局应经常将此种经验介绍给他们并给予具体的指导与帮助。
  (二)该区脱离生产人员太多,望考虑在不妨碍坚持的条件下,将军队之一(缺字)向其他地区转移,以减轻敌人的注意和减少人民负担。
  (三)军政党在组织上应实行完全一元化,除可以隐蔽的地方干部外,其他负责干部应随军行动,统一党政军民的领导,不必再保留各个机构的架子,多(却一字)的及当地难于隐蔽的干部,亦可以有计划地撤出。
  (四)该区内有汉奸与国特的活动,希注意,我们已得有一些材料,即分别电告。
  书记处
  ①姓名全称是:朱瑞、罗荣桓、黎玉。
  (此件出自滨州市档案馆)
  资料整理: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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