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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李伟伟 通讯员 冀溥 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近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实施
  滨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2018-2020年)的通知》。这是我市首次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作为“十三五”期间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残疾人服务等10个领域的96个服务项目,涉及17个市直部门,每个项目均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
  为做好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工作,市发改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反复论证,并先后两轮分别征求了各县区、有关市直部门的意见。所有项目指标统一衔接到省服务标准,并对照部分省指标予以细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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