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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到年底以城区四环路以内重点管理区范围为重点,集中解决四类突出问题
  开栏的话
  犬的问题看似小实则大,它直接折射市民素质,反映城市管理水平,影响城市形象。当前,主城区喂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养犬越来越普遍。但是,有的养犬人公共道德观念淡薄,不文明养犬、不文明遛犬,个别公共区域和居民小区养犬成患,犬扰民、犬伤人和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市委、市政府对养犬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10月出台了《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养犬人应遵守的事项和违规养犬所受到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5月23日,市委召开部分重点民生问题治理联席会议,对犬类管理工作专门部署。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文明规范养犬的自律意识,本报即日起在《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幸福生活》栏目中开设子栏目《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养犬》,全面促进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尽快取得成效,努力解决好这个社会关注、市民关心的难点问题。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实习生康曌通讯员锦程耿婷报道)6月29日,记者从滨州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在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的城区重点管理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使全市的犬害整治得到根本改进,市民的养犬行为得到规范,违规养犬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维护城区良好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创造良好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四类突出问题:一是城区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烈性犬的问题;二是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问题;三是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大型犬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问题;四是携犬只出户不由成年人牵领,不使用2米以内牵引带牵领或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问题。
  重点区域是城区居民小区、风景区、公园、广场、绿地、城市主干道两侧等公共区域。力争通过半年的努力达到“四个明显提升、四个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即依法养犬的宣传告知率、违法违规养犬的查处率,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的收容率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流浪犬只、违规养犬只、遛犬不系犬绳、犬只伤人扰民等涉犬投诉举报明显下降。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真正把养犬管理作为全市“六城同创”尤其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推动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尽快取得成效。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管理。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对宣传告知置若罔闻、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做到“五个一律”,即:在城区重点管理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经告知限期处理未处理的,一律依法处罚并没收犬只;对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一律处罚;对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经告知拒不改正的,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一律处罚;对携犬出户不由成年人牵领,不使用2米以内牵引带牵领或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一律处罚;对阻碍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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