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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信用名片助力小康滨州
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四位一体格局初步形成
  我市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力推进工作开展。制订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编制专项规划、出台文件制度,并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保障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已形成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挂帅,两部门总牵头,41个市直部门配合,各县区分头实施的“四位一体”信用建设工作新局面。
  夯实基础建设,信用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架构的滨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搭建完成,建立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对信用信息的存储和管理。今年以来,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完成了“信用滨州”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大数据搜索引擎的开发应用,建立起联合奖惩系统和社会信用查询系统,实现了信用信息的“三级联动”和“三个对接”。截至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48个单位46类485项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1000余万条、“双公示”信息38万条。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实现《规划》制定、平台运行、“双公示”信息提报、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专项治理和信用宣传“六个领先”,信用工作团队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
  建用结合,联合奖惩有序推进
  建是基础,用是目的。我市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市法院、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10个部门开展信用联合奖惩,转发了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海关失信企业、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等8个领域的联合惩戒备忘录,起草了《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44号文件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氛围。在全省率先完成政府机构失信治理“清零”任务和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任务。推进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对“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及“省委组织部直接联系的备选单位名单”等涉及企业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加强事前监督。重视信用修复,协助我市12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组织企业法人参加诚信教育专题培训,为企业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渠道,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出浓厚的诚信氛围。联合市文明办制作了以“国有信则强,企有信则兴,家有信则和,人有信则立”为主题的诚信公益广告,自2016年12月起在滨州电视台播放,对广大市民进行了诚信教育,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开展滨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业务培训,分三个批次对59个县(区)、部门共157人次进行了培训,发放CA数字证书并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规范了信息上传渠道,提高了各部门重视程度;录制了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滨州’”为主题的《委员关注》栏目,在滨州电视台播放,进一步扩大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通过“信用滨州”网站,及时全面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度我市被“信用山东”网站采纳的信息数量位居全省第三。
  小康滨州,信用为先。我市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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