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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权利
  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李伟
  为了将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同时,《教育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均对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作出了规定。
  另外,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国家还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门做出具体规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天为全国助残日,作为国家和全社会扶残助残、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节日,在这一天,全国各地结合当年的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助残活动,为残疾人送去温暖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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