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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勇购买的坐落于阳信县河东四路以东,信德路以北东郡·阳城花园第37幢3单元502室,现已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并向我局提出备案注销申请。经核准,自公告之日起,我局将为该商品房办理备案注销。
  特此公告。
  阳信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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