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招聘会。 博兴县人社局、邮储银行博兴支行和翔盛担保公司共同向赵赵村村民解析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的优惠政策。 2018年7月5日,博兴县人社局联合翔盛担保、邮储银行工作人员准时到达兴福镇赵赵村村委会,为赵赵村30余户自主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贴息贷款。 邮储银行博兴支行打破常规,实现“零”距离服务,将营业室柜台搬到了村民家门口,为创业农户现场办理相关业务。 便民服务大厅。 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管林忠 通讯员 尚强 杜彩红 李光光
2018年,博兴县人社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服务为民”工作宗旨,注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改革创新、务实发展,积极为建设富强美丽文明幸福新博兴作出更大贡献。
用良好制度规范人激励人
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自身建设。博兴县人社局将制度建设作为加强管理的关键和根本,修订完善了《理论学习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并及时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看制度不看人情,看表现不看表态,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质量电子评价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局审批业务全部下放到大厅窗口,确保各类经办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坚持中层干部大厅轮岗值班和副科级以上领导轮流值班制度,不定时督查全局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做到以制度规范人,以机制激励人,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事事以制度为标准、人人以争先为己任的良好局面。
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工作效率。按照县委的工作安排,博兴县人社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一方面,坚持以固定时间集中学、原文研读自主学、岗位练兵干中学、支部交流研讨学、搭建平台共享学、整合资源开放学“六学”为路径,将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结合起来,与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与人社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学习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问需问计于民”大调研,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务实开展整改,提升自身素质。另一方面,重新梳理工作流程、修订工作流程图,明确37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工作标准,对每个工作岗位用标准定岗、定责、定量,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度,提高办事效率。
严守廉政准则,落实主体责任。博兴县人社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一方面,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认真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主体责任与工作责任同部署、同行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及时调整了重要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年度预算安排工作领导小组等12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逐一进行排查,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民主决策、会后监督反馈,确保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邀请纪工委、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进行监督。同时,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形式,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敲响警钟,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
劳动监察实现“四个转变”
博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全面落实“四个转变”,做到强基础、促规范,强举措、促实效,全面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自开展“四个转变”以来,博兴县人社局共接到投诉、举报案件262起,其中立案查处73件,按时结案率100%,结案时间提高17%,共为92名职工追讨工资861121元,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转变监察模式,由“随机派出”向“定人定责”转变。结合全县实际,实行劳动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将全县工作辖区划分为两个监管片区,每个片区安排一名副大队长和一名专职监察员,全面负责该片区劳动用工动态监管、日常巡视检查及举报投诉专查工作,将监察责任具体到人到岗、到事到位,确保劳动监察全覆盖。通过推行“定人定责”监察新模式,职责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提高了执法监察效率和质量。
转变监察方式,由“突击检查”向“动态监控”转变。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逐步实现人员、场地、设备“三个到位”。通过“网络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及用工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广覆盖、动态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新模式,保障了工作的常态长效。
转变监察作风,由“注重检查”向“注重服务”转变。主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帮助规模较小、新开办或未配备专职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的企业正确理解、牢牢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熟悉劳动保障业务经办流程。同时,积极指导企业人力资源主管依法合规办理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规章制度制定等具体业务,以指导促规范,以服务促和谐,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的依法管理水平,预防和降低劳资纠纷发生,有效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转变监察理念,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出击”转变。按照“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县查、重点问题专项查”的原则,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监督审查”等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监察进一线、监督进市场的作用效能,及时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创业贷款实行“零”距离服务
博兴县人社局紧紧围绕就业创业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服务创业带动就业为主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打造服务品牌,形成了“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机制。截至2018年7月底,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1亿元,贴息494.8万元,带动就业4500余人,到期回款率达100%,为促进“双创”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及探索,建立了一整套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人社部门主要负责贷款申请受理,贷前调查等主体业务;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在担保基金,贴息资金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担保公司指导初审合格人员采取多种担保形式满足贷款条件,及时快速进行现场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具担保函。一环扣一环、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把担保基金的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在具体工作中,县人社局协调金融部门、担保公司,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打造“零”距离服务模式。
从群众视角设计医保工作流程
博兴县医保管理中心立足业务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以群众的视角设计工作流程,从群众的利益推进工作进程,从“四化”入手倾心打造高效经办制度。
政策宣传常态化。2018年是滨州市居民医保实施统收统支制度的第一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亟需让老百姓了解怎样参保、如何转诊、如何报销等关键问题。博兴县人社局以政策宣传为核心,制定了政策宣传年度计划,明确宣传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以参保缴费、精准扶贫、异地就医转诊、医保政策事事通为主题,专门印制宣传材料2万余份,在社区、学校、村主街道等进行了张贴和分发;在电视台每晚8点黄金档插播游动字幕;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广播电台、微信等平台,不定时进行政策宣传;在县、镇居民医保办和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医保政策咨询窗口,及时解答参保居民的政策疑问。
业务培训精细化。政策的不断调整对业务经办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扎实落实居民医保政策,博兴县医保管理中心转变观念,将业务培训工作由“多而全”转变为“准而精”。当政策调整时,先由县医保管理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学习、研讨,结合本县实际找出培训重点、难点,再分别召集镇(办)居民医保办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进行精准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全员掌握,落实政策及时到位。
业务流程规范化。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参保群众,博兴县医保管理中心在不断简化手续、优化业务流程的同时,规范业务经办过程的每个细节,在县域内对业务审核中所需要的单据格式、收取材料清单、财务报账凭证等进行统一规范,有效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业务决策民主化。医保参保居民的患病诊疗情况千变万化,在政策适用方面有时会出现模糊状况,导致参保患者对报销金额存在异议。博兴县医保管理中心实施“特殊事项合议制”,对于存在分歧的案例,组织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和部分医疗专家进行集体研讨、民主决策,并及时将研讨结论反馈给参保患者及其家属。业务决策民主化的方法,得到了参保患者及其家属的认可,大大降低了纠纷发生的概率。
与企业建立招聘信息共享机制
博兴县人社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服务指导工作。
落实实名制登记,实时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平台,认真落实县内生源毕业生的就业实名制登记管理,实时跟踪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及时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推荐、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服务。到目前,博兴县已为2017届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170余个。
摸准企业需求,做好岗位信息发布。2018年上半年集中调研了县域内企业的用工情况,全面摸清企业的用工需求,尤其是大学生岗位的需求情况,与企业建立招聘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博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兴县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向全县大学生发布招聘信息,方便大学生就业择业。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先后出台《博兴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标准与认定办法》《博兴县支持人才初始创业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在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措施。建立省级创业示范园1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2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7家,累计发放贴息创业贷款711万元。
下一步,博兴县将继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更好的服务县域民生事业发展。
积极打造便民利企“阳光仲裁”
针对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数量呈明显上升的态势,博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办案方式,重点突出争议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优质高效地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积极打造便民利企的“阳光仲裁”品牌。博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评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下放到各镇(街道)。对于事实简单清楚、争议较小、涉案金额较少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到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的人社所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前沿作用。在兴福镇、湖滨镇建立巡回仲裁庭,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符合立案条件的即时立案,就地审理,既减轻了县级仲裁机构的办案压力,又使广大群众节省了时间和维权成本。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不断完善内部调解组织,提高预防和化解纠纷能力,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体系已基本形成。目前,博兴县登记在册的调解组织有128家,调解员403名,基层调解组织在博兴县各镇(街道)、科教文卫系统事业单位已实现全覆盖。
扩大“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针对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个别用人单位以起诉的方式来恶意维权、拖延时间,导致劳动者维权时间、成本过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得到法律救济的情形,通过法定情形终局裁决制度,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对于符合“一裁终局”适用情形的案件,但一案中并存终局和非终局事项的,博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人性化的分别裁决的方式,扩大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提升裁决的力度,使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的仲裁案件尽快结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8年上半年“一裁终局”率达到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