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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
滨城区检察院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法律监督的庄严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实习生 王美琛 通讯员 崔爱芹 报道)7月31日下午,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其新建成的公益诉讼办案区公开送达室内,对6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向3个行政机关进行了公开送达。
  在检察员和被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就位后,在检察员的主持下,书记员宣布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纪律,随后检察员宣读检察建议,通过多媒体展示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现场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最后检察建议收到单位就落实检察建议发表初步意见。
  滨城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政协、监察委、政法委等单位人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到场旁听了整个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全过程,并举行座谈会,征求对公益诉讼及公开送达活动的意见建议。此次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程序严谨、规范有序、气氛庄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国检察机关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是整个行政公益诉讼至为重要的关键环节,其目的就是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先行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尽量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可以提高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
  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模式,是滨城区检察院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探索采取的新的工作方式。它改变了以往诉前检察建议由检察人员送至被监督行政机关的做法,通过设置专门场所——公益诉讼办案区公开送达室,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将法律监督的庄严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场签收检察建议,提升了监督活动的权威性。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公开规范送达新模式,从场所建设、程序设计、刚性保障、多方联动、信息化辅助等多方面对检察建议的制作、送达、回复、跟进监督等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化设计,确保检察建议有理有据、规范送达,这将对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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