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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农药得有证
无棣首批27家农药经营单位获《农药经营许可证》
  滨州日报/滨州网无棣讯(通讯员张海鹰报道)今年8月1日起,在无棣县经营农药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日前,该县对西小王镇宝忠农资经营部等27家农药经营单位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无棣县颁发的第一批《农药经营许可证》。
  自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无棣县农业局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专家组对79家农药经营许可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从业人员等经营条件、资质进行了严格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已实地核查46家,颁发许可证27家。
  据了解,经营者要通过审核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不仅要具备病虫防治专业知识,而且要拥有规范的经营场所、购销台账,并配备电子信息码扫描系统等,可真正实现农药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使用指导更科学。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无棣县农药经营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将有效遏制假劣农药进入市场。下一步,该县农业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按照工作要求,让农药经营户少跑路,确保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户尽快取得许可证书,为提高农药管理效能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申请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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