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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为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李振民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用问题。2011年至2015年,李振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用。2018年7月,滨州市纪委给予李振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无棣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付荣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12月,付荣华擅自决定违规为借调人员发放交通补助。2018年6月,无棣县纪委给予付荣华党内警告处分。
  博兴县中小企业局原党组成员、原副局长曹高升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4月,曹高升违规提供白酒和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并收受礼品。曹高升还存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8年6月,博兴县纪委给予曹高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沾化区富源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学青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5月7日,巡察发现,张学青在单位已安排办公室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街道人大接待室作为办公用房,超出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8年5月,沾化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张学青警告处分。
  邹平县畜牧兽医局台子畜牧兽医站站长陈宝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2月,陈宝文在魏桥镇某饭店接受某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2018年4月,邹平县纪委给予陈宝文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带头弘扬优良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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