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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活动需场地更需“带头人”
张炜
  日前,记者在邹平县韩店镇采访时了解到,该镇有一支由机关干部组成的“小雨点”文化队伍,镇上无论组织什么文化活动,这支队伍都冲在前面,成为发动群众、开展活动的中坚力量。在这支队伍的带动下,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文化活动红红火火。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村的各种文化设施日益健全:文体广场、文化大院等,为农民提供了良好的活动场所。可以说,农村文化活动的“硬件”迎来了好时代。
  按理说,这些设施和场所应当被充分利用起来,让农村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实际却事与愿违,单凭农民自觉或自发组织,最多也就是跳个广场舞,文化活动根本形不成“气候”。
  当前,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到城里务工,留在农村的多是妇女和老年人。急需“文化带头人”把他们组织发动起来,充分挖掘发挥他们的才能,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采访中了解到,做了心脏支架手术的70多岁老人,还经常操练吹拉弹唱的绝活,并且很乐意多演几个节目。如果不是“带头人”深入了解,这些人也许只能在自家院里自娱自乐。
  “带头人”既可以是乡镇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村干部,还可以是村民,只要热爱文化活动、有耐心、有激情。“带头人”先要掌握村里的情况,了解哪些人能参与活动,尤其是“发掘”一些有特长的人,再采取恰当的方式,把大家组织起来。
  “带头人”的作用,还在于上传下达,有效沟通。无论是广场舞比赛还是晚会,都需要资金、人员等作为保障,单凭一两个村是做不来的。“带头人”既可以代表农民群体,向上级表达诉求,申请支持,也可以寻求社会资助。
  事实上,很多优秀的传统艺术形式,发源于民间,曾活跃于民间,如鼓子秧歌、渔鼓戏等。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艺术面临资金和人才的短缺,在娱乐消费方式多元的当代渐渐失声。“带头人”的作用,还在于寻找保护这些传统艺术的传承者,给予相应支持,引导他们“激活”传统艺术,让更多农民从中获益。
  另一方面,在“带头人”的带动下,镇村结合各种节日、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可以达到丰富生活与宣传方针政策的双重效果。正如一位乡镇干部所说,“用排练把空闲时间占起来,人们一心想着练节目演节目,法轮功之类的歪门邪道就没有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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