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征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市立法权的范围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的事项。请根据立法法的具体规定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有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特色、高质量的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时间: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
三、征集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信件、邮箱、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建议反馈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注明建议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晋鑫联系电话:31620323162502(传真)
邮箱:bzrdfgw@163.com
通讯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附: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表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