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岳美卢彦报道)为切实履行好广告监管职能,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工商局扎实做好房地产广告监管工作,对全市辖区内房地产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牢牢抓住广告日常监测。坚持对市级报纸、电视和广播媒体广告进行每日监测,同时开展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违反价格管理、房贷规定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坚决制止和查处哄抬房价,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今年以来,通过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共监测到涉嫌违法房地产类广告3条次,对平台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及时叫停、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了查看率、处理率均达到100%。
不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建立事前防范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房地产广告监管机制,将房地产广告纳入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房地产广告问题,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监管行动21次,出动执法人员119人次,检查4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销售公司,实地检查辖区内房地产广告58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办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2起,罚没款20.16万元。
注重广告宣传导向引导。采取个别指导、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指导房地产广告经营者建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发布审核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全面指导咨询,引导广告经营者树立“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意识,在设计、制作、发布等环节,自觉维护房地产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防止问题广告出现。